港口岸基供电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港口岸基供电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港口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港口岸基供电设施建设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投标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7-WZ-G-011-A号
二、招标内容:港口岸基供电设施建设,具体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报名资格及材料要求:
1、投标单位要求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及经营范围,报名时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上述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底,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后退还。
2、投标单位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报名时提供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底,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后退还。
3、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4、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审查后退还。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且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8月16日,每日9:00~11: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8月16日,每日9:00~11: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 价:人民币叁佰元 /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9月1日09: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09: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45号文化创意大厦301室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7年9月1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45号文化创意大厦301室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勘察现场:投标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勘查现场。
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7年8月16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完工期限:2017年10月31日前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具体按采购人要求。
项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港口管理处,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00)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港口管理处
联系人:陆杨 联系电话:152*****789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丽韵 潘莉莉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215002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4.公示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5.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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