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视频设备招标公告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视频设备招标公告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XZ159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高清庭审主机、互联网直播主机、庭审应用系统之书记员庭审系统、庭审应用系统之法官庭审系统、高清云台摄像机、高清一体化枪式摄像机、摄像机支架等;详细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四、项目预算金额:87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7、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时间在有效期内)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

1、网上报名、采购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 8 月 10 日至2017年 8 月 15 日

8:30~12:00,15:00~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采购文件工本费按标段现场收取,未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3、采购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xggzy.cn/,进入“新版网站入口”,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及采购文件下载。

4、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一次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 月22 日09:00,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第4 开标室 。

九、说明:

1、本项目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现场不再受理项目报名。

2、供应商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先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注册成为会员并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步骤请参见“新版网站入口”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网上报名须知”。

3、供应商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时,请在欲报名的公告下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等操作。具体操作请进入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十、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新乡市化工路与新飞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温女士 联系电话:158*****171

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与牧野路交叉口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130*****240

十一、监督部门: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审计局:****-*******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7年 8 月 9 日

标签: 视频设备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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