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峙一级渔港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虾峙一级渔港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省舟山市虾峙一级渔港扩建工程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舟山市虾峙一级渔港扩建工程已由浙发改农经[2015]7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浙江省舟山市虾峙一级渔港扩建工程位于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西南面,项目规划用地面积0.1357公顷,总用海面积8.3689公顷。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400HP码头120米(5个泊位),引桥192米;护岸120米,引水管130米;防波堤拆除120米,重建防波堤堤头30米;港池和锚地疏浚57.27万立方米;陆域回填4.15万立方米;以及水电、通讯、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具体工作内容根据业主单位的使用功能进行相应的调整。)本项目总投资约6366万元。
2.2招标范围:
1)报建手续: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业主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勘察:投标人需根据相关批文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对工程范围内的地形、地质进行详细勘察,以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施工要求;
3)设计:投标人需根据相关批文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保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4)采购: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但必须符合建设标准的要求,在业主和监理监督下实施采购;
5)施工: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安装(包括甲供设备的安装)、等各项工作直到完成整个工程验收,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6)工程保修: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2.3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24个月,其中项目报建、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5 个月(其中初步设计必须在2017年10月20日之前完成并上报),施工工期18个月,竣工验收1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设计综合甲级或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并在2010年以来具有国内沿海港口或航道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3.2设计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水运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设计工作10年以上,担任过国内沿海港口或航道工程EPC总承包工程设计总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
3.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8月10日至2017 年8月16日,投标人自行在“舟山市普陀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zsptz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技术标暗标封面须在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普陀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1001室)购买,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普陀区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ptztb.com.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软件客服电话********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9日9时0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普陀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开标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海西路9号渔业行政大楼3楼
联系人:胡越青
联系电话:139*****308
招标代理人名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普陀区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联系人:王黎波
联系电话:15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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