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吐鲁番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智慧吐鲁番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智慧吐鲁番建设项目已纳入吐鲁番市政府采购计划,项目拟采用PPP模式进行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吐鲁番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吐鲁番市政府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目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吐鲁番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智慧吐鲁番建设项目
2.2本项目实施机构:吐鲁番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3项目实施地址:吐鲁番市
2.4项目概况:智慧吐鲁番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一套《智慧吐鲁番合作中心建设标准规范体系》;
2)两个中心:数据资源中心、综合指挥中心;
3)六个平台:云计算平台、物联网接入调度平台、时空信息云平台、视联网平台、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政务全媒体平台;
4)N项应用:互联网营销平台、智慧旅游、智慧社区、智慧环卫、智慧医疗、阳光后厨、CA认证、智慧维稳、酒店云平台、停车云平台、停车场改造、物业云平台。
2.5本项目总投资********3元。
2.6股权组成:项目建设总投资约********3元。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需求
3.1 本项目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
3.2 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占股比例为5%;社会资本方占股比例为95%,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承担智慧吐鲁番建设资金。
3.3 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协议》,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资本管理。
3.4本条所述事项及项目基本情况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及审查方式
4.1.申请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4.1.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企业)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4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申请人需无行贿犯罪记录。
4.3 申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总资产不少于人民币7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以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年度财务报告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证明)。
4.4 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于2017年8月10日起至2017年8月16日(北京时间10:00时-19: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大厦五楼502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2.1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5.2.2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5.2.3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为公告时间内;查询对象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11: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8月31日11:00时(北京时间)。
七、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少冰
联系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东路49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耿军伟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大厦五楼
八、其它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标签: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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