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中心绿化养护招标公告

处置中心绿化养护招标公告

( 处置中心绿化养护项目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以下简称“处置中心”)隶属于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水径鸡公山东麓郁南环境园,是我市重要的基础环卫设施基地。主要负责全市病死禽畜、不合格肉冻制品以及粪渣的无害化处理;市属建筑垃圾受纳场的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污泥、厨余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技术及封场后地再生利用技术开发研究,为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提供技术支持等工作。处置中心目前负责运营管理项目主要有卫生处理厂、粪渣无害化处理厂、水径余泥渣土受纳场封场项目、玉龙坑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管理项目等;新建项目主要有城市生物质垃圾处置项目、园林废弃树枝处理与综合利用项目、污水改扩建工程和污水再生处理回用及园区生态建设工程。
绿化养护包含郁南环境园园区、进场道路及员工生活基地的所有草坪、地被、灌木、乔木、竹类、喷水池、办公区时花更换、屋顶花园及各类边坡的公共绿化部分。
二、服务范围
二、服务范围
该项目为处置中心延续绿化养护服务的采购项目,绿化养护项目总面积约253319.044㎡,服务涵盖范围主要为园区进场道路两侧绿化带、园内各厂区四周绿化带、园区内高边坡及员工生活基地的所有草坪、地被、灌木、乔木、竹类、时花、喷水池、屋顶花园、墙面立体绿化及各类边坡的公共绿化部分及边坡排水排洪沟渠清理(含各喷淋、浇灌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园区各绿地管养面积如下:
(一) 进场道路立交段及进场道路两侧绿化面积:13162.4㎡,为道路绿地特级养护,行列树香樟37株(胸径32-38厘米)、秋枫233株(胸径18-23厘米)为行道树行列树二级养护。
(二) 园区内绿化面积:28156.644㎡,为道路绿地特级绿地养护。
1、卫生处理厂厂区四周平面绿化面积:8926.774㎡(A平台+6993.036㎡ + B平台1933.738㎡=8926.774㎡,包括两个停车棚周边。)
2、粪渣无害化处理厂平面绿化面积:16860.11㎡
3、水径余泥渣土受纳场管理、生产用房及仓库周边平面绿化面积:1627㎡
4、场区内所有屋顶绿化面积:1500㎡(包括:卫生厂参观通道外平台微景观、粪渣厂中控楼屋顶、粪渣厂综合车间所有空中花园、大门保安值班房屋顶、粪渣厂进料监管值班房屋顶、水径余泥渣土受纳场管理用房二楼平台及屋顶。)
(三) 卫生处理厂监控中心外墙面立体绿化面积:150㎡,为专项墙体立面绿化养护。
分别为卫生处理厂监控中心正面墙及化学分析中心北侧墙面。
(四)员工生活基地平面绿化面积:约3000㎡,为道路绿地一级绿地养护。
(五) 边坡及山体绿化面积合计约208850㎡:
高边坡119500㎡,为道路绿地三级管养;
边坡及山体绿化89350㎡,为道路绿地二级养护。
(注:各养护等级标准及要求参照2013年9月9日出台《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试行)》)。
中标单位按现状接管中标绿地,进场后一个月之内按绿化养护要求自行完成承包地块内存在问题(如缺株、人为破坏、黄土裸露、设施缺损等)的治理,并防止新的人为破坏产生,并协同园区现物业公司清理所有草坪、花圃、树木、喷水池等所有落叶、腐叶,干净度需达98%。对路基、路沿石及人行道铺砖部分外长草地进行清理修剪,使路(人行道)、草清晰分明。进场后两个月之内对园区内所有草坪进行修剪及清理杂草,草坪纯度保持在95%以上。进场后两个月之内对园区内所有乔木、灌木、花坛小树、竹类、时花进行重新修剪、补植,剪除并清理枯枝、腐枝、落叶、腐叶,保证行道树下缘线整齐。
三、服务期限
三、服务期限
(一) 本项目合同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
(二) 因管养方原因,采购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或管养方未书面提交续订合同请求的,有权单方面重新公开招标新的运营方。
(三)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执行的期限由采购单位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
四、服务标准及要求
四、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 服务标准:
本次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努力为我中心打造花园式园区,提高绿化
档次,使绿地整洁美观,花草树木茂盛,花色丰富多彩,充分发挥其绿化、净化、美化环境的效果,为中心员工及所有参观访客提供一个景观优美的公共场所。养护标准同上述服务范围内描述。
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
《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试行)》
《深圳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二) 服务要求:
工作质量要求
1、养护要求按《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养护规范》、《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试行)》
及《深圳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深圳市有关环境卫生要求标准及其附件的工作要求执行,包括以下内容:
(1)绿地保洁。在每天的6:00-23:00保洁时间内保持清洁无垃圾杂物,产出垃圾当天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点;保持绿化设施的清洁,及时清理乱涂写、乱张贴。
(2)灌溉、施肥工作:根据植物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适当淋水,并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2-3次。
(3)整形修剪工作:根据植物的生长发育要求、景观造型要求、安全要求及防风要求等,对植物进行有计划的定期修剪和不定期修剪。
(4)中耕除杂草工作及草坪复壮工作。
(5)补植:及时清理死树,要求在两周内补植回原来的树种并力求规格与原有的树木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时要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
(6)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按照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园林绿地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并定期做好绿地白蚁、红火蚁、蛇、蜂的防治工作。
(7)除“四害”工作质量要求执行全国爱卫会除四害标准,并按照《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做好防冶工作。
(8)防止意外发生及修复工作(包括防台风、防汛、防寒等自然灾害,以及人为破坏、盗窃、交通事故等对绿地造成损坏的,要及时清理并尽快修复。对自然灾害造成的绿地恢复工作),进行保洁管理,对人为损坏行为给予制止,并及时报告招标人。
(9)绿地保护工作:保护绿地红线不被侵占,对破坏绿化及影响绿化景观的现象及时制止,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包括由管理公司自行出资安装防护设施等),防护设备符合景观和安全。
(10)清扫保洁作业时间:清扫作业时间:4:30-7:30;13:30-18:30;保洁作业时间:7:30-11:30;18:30-22:30。
(11)每天对园内道路、广场等定时清扫,清扫时不得将垃圾扫入两侧草内,及时清除垃圾杂物,保持路面及广场的清洁、美观,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
(12)垃圾的收集:清扫后的垃圾杂物要及时按规定的塑料袋装好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点。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垃圾。
(13)绿地保洁、场地及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在保洁时间内保持清洁无垃圾杂物;保持绿化设施的清洁,及时清理乱涂写、乱张贴。
(14)场区内洗手间墙面绿化及盆花的清洁管理,保持器皿干净、无污物、无异味。
(15)园内必须保持整洁,无卫生死角,无明显散落垃圾或暴露垃圾。
(16)养护范围内的石桌、台、石椅、果皮箱、亭阁等应经常保持整洁、无垃圾、杂物、腐叶和悬挂污物。
(17)草坪、花坛的卫生保洁:要求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石砾砖块、无枯枝落叶、无粪便暴露、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
(18)保洁人员巡回保洁,做好路灯、走廊灯、室内外各类灯具,雕塑装饰、标识、宣传牌等的清洁。
(19)定期对养护范围内的水沟、沙井进行清理、保持排水畅通,无堵塞。
(20)加强清洁员工服务质量的管理,注意文明礼貌,尊重中心及驻点单位的领导、员工及所有参观访客,注意维护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的形象。
2、在实施项目管理过程中,中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标人的管理规定和安排。
3、中标单位按现状接管中标场地,进场后一个月之内按项目管理要求自行完成承包地块内存在问题(如黄土裸露、设施破坏等)的治理。
4、中标单位须自行解决员工的生活基地,中标单位在养护范围内自建员工生活基地时,必须保证基地洁净、卫生、安全并符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要求。
5、中标单位须落实文明管理措施,作业时须统一服装,提供文明的服务。
6、人为损坏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养护范围内设施损坏,应按原有标准进行原样恢复,若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原样恢复,必须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方可更改。
人员、设备要求:
1、中标单位为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待遇要求
(1)本项目作业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深圳市2017年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须为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和意外保险(每人保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3)为本项目服务的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假期应严格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
(4)为本项目服务的作业人员提供吃、住和交通便利。
注:在符合政府有关条例下,采购人可提供相关场地。
1、人员最低标准配置
(1)项目负责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园林、园艺等)高级职称及以上。
(2)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园林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可优先考虑,至少保证为园林高级工
程师。
(3)现场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
注:至少保证1名或以上现场管理人员持有中级或以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资格证书。
(4)现场项目管理队伍包括绿化养护(含绿化工、花卉工、养护工、草坪工、种苗工等技术工人)、清洁消杀和绿地清扫保洁人员50名,其中常驻作业人员不低于15名。
注:工作人员男女不限,年龄符合劳动法规定,必须为素质良好,技术娴熟,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作业时统一着装(服装上有“**绿化”标志字体),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它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以上人员配备不得擅自更换。
3、设备最低标准配置
中标单位必须配备充足的项目管理装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需提供购买发票的清晰扫描件。
装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压缩式垃圾车 1辆 用作处理绿化垃圾清运
自卸货车 4.5 吨或以上 1辆
高空作业车 1辆
水车 10吨及以上 1辆
草坪修剪机 2台
绿篱修剪机 2台
打虫机 2台
油锯 2台
割灌机 2台
草坪打孔机 1台
高压喷雾器 2台

验收要求: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区有关规定修订以上考评办法和评分标准。中标单位必须参与市、区和采购单位组织的相关竞赛及检查考评活动,凡在采购单位上级部门各类检查中扣分的以双倍计分。中标单位若连续二个月或全年累计三个月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2、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告发布日起15天内将作业人员聘用情况、车辆设备购置配备情况和作业服务方案及其交接计划等交由采购单位验收,验收发现的问题由中标单位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再交由采购单位验收,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确认中标单位正式接管服务,并将管理移交清单提供给中标单位,作为合同附件。
3、合同终止(或解除)或本合同服务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时,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个月内向采购单位提出最终验收移交申请,并做好合同始止过渡期的服务交接工作,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和移交、验收等要求,将全部服务工作和采购单位设施设备及时移交采购单位,并处理好与作业人员劳资关系。
4、中标单位在现招聘现场管理人员时,要优先考虑接收原管理人员。
5、合同期满前,停止发放最后两个月的综合管理经费,待中标单位按合同要求安置好员工后,再发放最后两个月的综合管理费。
6、合同期满后,中标单位必需将该项目管理有关资料移交给新中标单位管理,配合新中标单位接管工作。
培训要求:
要求有全面完善的作业规程、岗位培训、岗位责任、自检自查、监督纠错、登记备案、考核评比、激励维稳等项目管理制度,并有详细的实施方案、承诺全面落实。
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采购单位将提供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移交清单给中标单位,并作为合同附件。
2、投标报价包含以上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和水费、相关规费等。水电费以供水部门(即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的水电收取标准为准。
3、中标单位在签定合同后,只具有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管理权,对该项目的管理应严格依椐合同的承包内容进行管理,未经过采购单位批准,不得擅自增减项目,或更改增减绿化。
4、若因政府的行政行为致使业主与中标单位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采购有权对合同的承包范围及内容予以调整,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
5、所有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管理区域内的迎检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后续建设工程及中标单位专项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不另行支付费用。
6、管理区域内,中标单位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
7、管理工作开始前,中标单位应提前20天做好年、季、月工作计划,管理实施方案、管理费用预算方案、园区巡查路线及巡查机制均一并上报采购单位审批。
8、中标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自然灾害检查、预警机制,并具体实施。
9、中标单位应加强与其所在的管辖区域内公安、消防、安监、卫生、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10、中标人须对其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生产、安全和交通事故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中标单位投入的园林机械、生产车辆归中标单位所有。
12、本项目招标涉及到的抗洪、抗汛、抗台风等抢阻险物资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13、采购单位若有其他临时任务需调动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4、其他
(1)考核:由采购单位组织考核。
(2)管理区域内所有综合管理费用和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中标单位负责。
(3)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协调和指导。招标工作完成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应标承诺的条件,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聘用人员和配备作业设备,开展综合服务,并做好合同始止过渡期的服务交接工作。
其它要求:
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委员会颁发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环境卫生协会颁发的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资质证书一级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在龙岗区自有生活基地,面积S不得低于300平方米,大于500平方米可优先考虑。
4、投标人2016年深圳市纳税达到10万元以上(需提供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材料原件清晰扫描件,完税证明、缴税通知书、明细等)。
五、服务基本内容
五、服务基本内容
1、绿化管理养护内容包括草坪、灌木、乔木、垂直绿化、悬挂绿化等绿化及绿化设施(包括卫生设施、喷灌系统、喷泉、水池、护栏、园林建筑及小品、园道、宣传牌、绿地铺0装、花基、护树设施、灯光设施等)的养护和维护管理。具体工作按《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养护规范》;《深圳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综合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和扣分标准》及补充办法所规定的工作要求执行,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绿化带绿地要保持整洁:按规定每天保持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产出垃圾当天清运:保持绿化设施的清洁,及时清理乱涂写、乱张贴。
(2)灌溉、施肥工作: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加强淋水和施肥。
(3)整形修剪工作:根据植物的生长发育要求、景观要求、安全要求及防风要求等,对植物进行有计划的定期修剪和不定期修剪,特别是加强对遮挡交通指示牌、路灯及监控设备的树枝修剪(包括大乔木压顶修剪)。
(4)中耕除杂草工作及草坪复壮工作。
(5)补植:及时补齐缺株苗木、修补黄土裸露,对老化植物进行更新改造,并对草本、球茎、宿根花卉(例如美人蕉、蚌花、风雨花等)每两年翻种一次。
(6)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及绿地除四害工作,其中投放鼠药、灭蚊、灭蝇、防白蚁及防蛇等工作每季度统一进行一次。
(7)园林小品等绿化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维修,每年需翻新和加固一次(费用不另外支付,包含在中标价内)。
(8)防意外及修复工作:包括防台风、防汛、防寒等自然灾害,以及人为破坏、盗窃、交通事故等对绿地造成损坏的,中标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自行与事故方处理赔偿事宜,要及时清理现场并两周内按原植物配置恢复绿化带原貌,且补植的苗木尽可能与原植株规格接近。
(9)绿地保护工作:保护绿地红线不被侵占,对破坏绿化及影响绿化景观的现象及时制止,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包括由管养公司自行出资安装防护设施等):对破坏或损坏公共绿化的其他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向处置中心或城管主管部门报告。
2、绿地保洁,清理卫生死角,清理绿化带内的垃圾杂物,清理园建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等。
3、除“四害”以及白蚁、红火蚁、蛇、蜂的防治工作。
4、在实施综合服务过程中,中标单位须服从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的指挥和合理调整。
5、中标单位按现状接管中标绿地,进场后一个月之内按绿化养护要求自行完成养护范围地块内存在问题(如缺株、人为破坏、喷淋灌溉系统故障等)的治理,并防止新的人为破坏的产生。
6、采购单位在养护范围内可向中标单位提供相关场地作工作间,但需中标单位自行设立,且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及安全规定,服务期满后中标单位须将场地无偿移交给下一家中标单位。
7、绿化养护要求详见《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养护规范》、《深圳市环境卫生质量
标准》和《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绿化养护检查考核办法和扣分标准》(附件1)。
8、中标单位须落实安全、文明管理措施,作业时须统一服装。中标后,需同采购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附件2)。
(1)中标方制定并执行全面、完善、针对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劳动保障体系和风险防控措施,做到安全第一、责任到人、严密防控,规范实施各项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每日巡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工具和作业机械装备、使用及保养情况,主动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出现事故全力控制,举一反三,严防死守,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到位。
(2)作业人员工作服(冬、夏)、手套、反光衣、雨衣、雨鞋、遮阳帽、清洁用品和交通警示器具等劳动保护工具、材料配备齐全,整洁完好,保证作业期间的正常使用需求。
(3)中标方自行解决其作业车辆、设备等机械停放和保管场所,并负责其安全、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作业期间的正常使用需求。
(4)中标方负责安排员工参加作业服务的上岗培训和定期学习,达到相应岗位上岗资格,掌握安全规程,并逐渐提高工作素质和作业水平。
(5)中标方负责安排好作业人员的住宿、饮食等生活所需,保证其人身和财产安全基本条件。
(6)中标方负责处理在履行本合同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生产、交通、安全事故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费用,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7)中标方(及其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抓好劳务、计生、治安、维稳等内部工作,不得发生违法乱纪、扰乱治安、越级上访等事件。
(8)要求有全面完善的作业规程、岗位培训、岗位责任、自检自查、监督纠错、登记备案、考核评比、激励维稳等项目管理制度,并有详细的实施方案、承诺全面落实。
9、中标人连续二个月或全年累计三个月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管理标准,考核评分在80分以下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0、绿化市容考核按《深圳市2013年度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11、采购单位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投标人投标报价内应包括实行三级管养的绿化水费,绿化用水为二级加压,水费单价为9.0元/立方,必须保证三级管养绿化用水标准。
13、工作时间要求:综合管理时间:全天24小时。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收到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365个日历日),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报价为一年报价,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可按规定续签第二、第三年合同,续签期内单价不进行调整。采购方将根据中标方服务总体质量,服务期满前一个月由采购方书面通知中标方续签合同(一年期)。
2、付款方式:
(1)、 合同中标价包括清洁消杀费、绿化养护费和清扫保洁费,综合管理费包括人工费、水费、机械费和管理费;经费按每月实际考核情况,每月支付一次或按季度支付。由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后报深圳市财政委按相关程序核拨承包费用。(包干,单价不做调整。)
(2)、 按月或按季度办理付款手续时,中标单位需提供完税发票、每月绿地检查验收评分表、项目养护人员工资表、社保缴交明细表、机械设备使用记录及发据、施肥签证及票据、绿地消杀记录及票据、淋水记录及水电票据、补苗签证及票据、绿化及其它使用材料的票据、绿化养护工作记录、每日巡查记录及绿地保洁记录,由采购单位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3)、该价格含中标方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公司利润等一切费用,中标方员工因工或意外伤亡,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4)、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任何人身伤亡事件或任何财产损坏、损失, 中标单位须负完全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单位遭受的一切损失;若中标单位不付上述费用, 采购单位有权从支付给中标单位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之数由中标单位另行支付。
七、其它事项
七、其它事项
1、 委托方式采用预选采购,全包干的方式,即绿化管理养护任务包干,经费包干的方式:中标方按采购方的管理养护任务、要求和标准组织管理养护及提升工作,并接受采购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采购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预选采购控制价236万元。
其他
附件1:
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绿化养护
检查考核办法和扣分标准
为郁南环境园区域保持一个整洁、优美、安全、舒适的场区,参照《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制定本细则。
1 扣分事项说明
1.1检查扣80分以上,合计扣管理费用人民币5000元。
1.2项目中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
2日常制度检查
2.1不穿工作服、着装不整齐者(如草帽乌黑、穿拖鞋、上下服装不统一等),每人次扣0.5分。
3场区环境卫生检查
3.1保洁时间内(日常保洁时段为6∶00-23∶00,重要接待保洁时间另行安排)管养范围内有垃圾杂物(包括生活垃圾、石砾、砖块、干枝枯叶、粪便、鼠洞和蝇蚊滋生地等),每平方米扣1分。
3.2劳动工具不按规定摆放,每处扣2分。
3.3垃圾不按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收集点,每处扣2分。
3.4在场区内焚烧垃圾,每处扣10分。
3.5往场区其它偏僻地段倾倒垃圾,每处扣50分。
3.6绿地边缘、场区道路可视范围内有垃圾或干枝叶未及时清运离堆放点,根据严重程度扣1-5分。
3.7沙井、雨水井沟中存在积沙(土)或其它杂物,每平方米扣1分。
3.8建筑物(墙面)、平台设施等有污迹、乱涂画、乱张贴,每平方米扣2分。
3.9垃圾箱盖未盖好或外表有污垢,每处扣1分。
3.10垃圾箱内垃圾盛满未及时更换垃圾袋,每处扣1分。
3.11上、下游沉砂池存在枯枝烂叶、生活垃圾及其它漂浮物未及时清理,每平方米扣2分。
4场区绿化管养检查
4.1草坪不按要求修剪,每平方米扣0.5分。
4.2草坪不按要求除杂草,目的草率不符合要求,每平方米扣0.2分。
4.3草地有坑洼或积水,每平方米扣1分。
4.4草坪生长不良,在干旱季节,有供水条件的草地没淋足水,每平方米扣0.3分。
4.5草坪管理不善致使黄土裸露,每平方米扣0.5分。
4.6绿地上乔木、单植灌木未及时扶正,影响景观,每株扣2分。
4.7乔木、灌木生长不良,乔木、单株灌木每株扣1-5分,片植灌木每平方米扣2分。
4.8花坛缺株或死亡,未按要求及时补种或补种不合格,每平方米扣2分。
4.9花坛内存在杂草、垃圾、枯枝叶等,每平方米扣2分。
4.10因管理不善造成乔木、灌木死亡的,由管养公司补植相应规格树木,并每株扣1-10分。
4.11不根据季节的天气情况、植物种类和树龄进行合理淋水,每株扣1分。
4.12施肥后不覆土或草地施肥后不淋水,致使肥料裸露,每平方米扣1分。
4.13草坪施肥操作不当造成草坪成片枯黄或死亡的,由管养公司负责恢复或更新,并每平方米扣1分。
4.14乔灌木、绿篱未按要求修剪,影响景观。乔灌木每株扣1分;绿篱每平方米扣1分;“树钉”每处扣1分。
4.15死树及死树桩未及时清挖,每株扣5分。
4.16乔灌木和花坛未按要求除草松土,每株乔木、灌木扣2分或每10平方米花坛扣2分。
4.17绿地养护期间,围栏区域内,行人进入不劝阻,每人次扣1分。
4.18管理范围内草坪、地被、花坛、乔木、灌木病虫害受害程度达10%,每株或每平方米扣5分。
4.19护树设施安装不当或设施损坏不及时修复,每株扣2分。
4.20护树带未及时松绑或未绑稳造成树木损伤,每株扣1分。
4.21台风后未及时进行扶树、护树、修补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垃圾,每株扣5分。
4.22对管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如锐器、碎玻璃、取水口保护装置、雨水井盖板缺失等),未及时清除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每处扣10分。若造成人员伤害的,由管养公司负责赔偿。
4.23 工作人员不文明施工、不礼貌待人等行为,每次扣10分。
4.23上班时间内发现有损坏设施、破坏花草树木的行为不制止或不及时报告,造成设施及花草树木损坏,每处或每株扣2分。
4.24浪费用水,如水龙头未关好、水池满而未关闸、开关损坏未修理等造成用水浪费的,每次或每处扣5分。
4.25淋水期间,已经达到浇灌目的,依然任其放流或喷灌,浪费水资源,每处扣2分。
4.26绿地养护期间,围护桩(杆)倒地未及时扶正,拉绳不规范,没有必要的温馨提示等,每处扣1分。
4.27绿化配套设施损坏且未及时报告,每处扣2分。
4.28施肥的费用要占管养总费用10%以上,施肥的时间地段、肥料的种类数量单价等须由场区工作人员签证。否则每次扣100分。
4.29对植被的损害未及时补植,每处扣10分。
5农药使用
5.1未严格按农药使用说明施用农药,造成药害,引起场区植物死亡,由管养公司负责赔偿,并每次扣100分。
5.2使用农药作业过程中没有警示标记,每次扣5分。
5.3喷药须由场区工作人员签证方可操作,同时尽量安排在行人比较少的时间段进行,喷药时间、方法不合理,每次扣5分。
5.4 禁止使用违禁农药,违者每次扣100分。
6 其他要求
6.1受媒体曝光或上级领导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经核实确有其事,每次扣100分。
6.2对中心管理部门按规定提出的整改要求不按规定时间完成,根据整改通知单规定的扣分标准执行。
郁南环境园绿地检查验收评分表
委托方 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
受委托方(代管企业) ××××××××有限公司
养护面积
及 养护级别 总面积约253319.044㎡,详见如下:
(一)进场道路立交段及进场道路两侧绿化面积:13162.4㎡,为道路绿地特级养护,行列树香樟37株(胸径32-38厘米)、秋枫233株(胸径18-23厘米)为行道树行列树二级养护。
(二)园区内绿化面积:28156.644㎡,为道路绿地特级绿地养护。
(三)卫生处理厂监控中心外墙面立体绿化面积:150㎡,为专项墙体立面绿化养护。
(四)员工生活基地平面绿化面积:约3000㎡,为道路绿地一级绿地养护。
(五) 边坡及山体绿化面积合计约208850㎡:
高边坡119500㎡,为道路绿地三级管养;
边坡及山体绿化89350㎡,为道路绿地二级养护。
养护日期 年月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地点 郁南环境园现场
养护检查验收评分情况
序 号 评 分 项 目 扣除分值 扣分情况
1 日常制度检查
1.1 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分/次
1.2 不穿工作服、着装不整齐者(如草帽乌黑、穿拖鞋、上下服装不统一等) 0.5分/次
1.3 现场负责人未向相关部门请假擅自离岗者 10分/次
2 环境卫生检查
2.1 保洁时间内(日常保洁时段为8:00-18:00,特殊情况保洁时间另行安排)管养范围内有垃圾杂物(包括生活垃圾、石砾、砖块、干枝枯叶、粪便、鼠洞和蝇蚊滋生地等) 1分/㎡
2.2 劳动工具不按规定摆放 2分/处
2.3 垃圾不按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收集点 2分/处
2.4 在环境园内焚烧垃圾 10分/处
2.5 往环境园自然山体或其它偏辟地段倾倒垃圾 50分/处
2.6 绿地边缘等范围内有垃圾,根据严重度 1-5分/处
2.7 绿化设施等有污迹、乱涂画、乱张贴 2分/㎡
2.8 绿化垃圾收集点周围存在散落垃圾、有污迹、存积水或其它杂物 2分/㎡
2.9 绿地垃圾收集点有明显异味 2分/处
3 绿化管养检查
3.1 草坪不按要求修剪 0.5分/㎡
3.2 草坪不按要求除杂草,目测草率不符合要求 0.2分/㎡
3.3 草地有坑洼或积水 1分/㎡
3.4 草坪生长不良,在干旱季节,有供水条件的草地没淋足水 0.3分/㎡
3.5 草坪管理不善致使黄土裸露 0.5分/㎡
3.6 绿地上乔木、单植灌木未及时扶正,影响景观 2分/株
3.7 乔木、灌木生长不良,乔木、单株灌木;
片植灌木 1-5分/株
2分/㎡
3.8 花坛缺株或死亡,未按要求及时补种或补种不合格 2分/㎡
3.9 花坛内存在杂草、垃圾、枯枝叶等 2分/㎡
3.10 因管理不善造成乔木、灌木死亡的,由受委托方(代管企业)补植相应规格树木 1-10分/株
3.11 不根据季节的天气情况、植物种类和树龄进行合理淋水 1分/株
3.12 施肥后不覆土或草地施肥后不淋水,致使肥料裸露 1分/㎡
3.13 草坪施肥操作不当造成草坪成片枯黄或死亡的,由受委托方(代管企业)负责恢复或更新 1分/㎡
3.14 乔灌木、绿篱未按要求修剪,影响景观。
乔灌木:
绿篱:
“树钉”: 1分/株;
1分/㎡;
1分/处
3.15 死树及死树桩未及时清挖 5分/株
3.16 乔灌木和花坛未按要求除草松土。
乔木、灌木:
花坛: 2分/株
2分/10㎡
3.17 管理范围内草坪、地被、花坛、乔木、灌木病虫害受害程度达10% 5分/株、㎡
3.18 护树设施安装不当或设施损坏不及时修复 2分/株
3.19 护树带未及时松绑或未绑稳造成树木 1分/株
3.20 台风后未及时进行扶树、护树、修补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垃圾、绿化景观未最大限度恢复 5分/株
3.21 对管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如锐器、碎玻璃等),未及时清除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若造成人员伤害,由受委托方(代管企业)负责赔偿 10分/处
3.22 受委托方(代管企业)工作人员不文明施工、对委托方人员等不礼貌行为 10分/次
3.23 上班时间内发现有损坏设施、破坏花草树木的行为不制止或不及时报告,造成设施及花草树木损坏 2分/次
3.24 浪费用水,如水龙头未关好、开关损坏未修理等造成用水浪费的 5分/次
3.25 淋水期间,已经达到浇灌目的,依然任其放流或喷灌,浪费水资源 2分/次
3.26 绿地养护期间,围护桩(杆)倒地未及时扶正,拉绳不规范,没有必要的温馨提示 1分/处
3.27 绿化配套设施损坏且没及时报告 2分/处
3.28 施肥的时间地段、肥料的种类数量等须由委托方相关部门现场签证。 100分/次
3.29 对植被的损害未及时补植 10分/处
4 农药使用
4.1 未严格按农药使用说明施用农药,造成药害,引起植物死亡,由受委托方(代管企业)负责赔偿 100分/次
4.2 使用农药作业过程中没有警示标记 5分/次
4.3 喷药尽量安排在人员比较少的时间段进行,喷药时间、方法不合理,受到投诉 5分/次
4.4 禁止使用违禁农药 100分/次
5 其他要求
5.1 受媒体曝光或上级领导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经核实确有此事 100分/次
5.2 对委托方按规定提出的整改要求不按规定时间完成,根据整改通知单规定的扣分标准执行
6 合计
扣分事项说明:
1、检查扣员80分以上,合计扣管理费用人民币5000元;
2、项目中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
验收总得分
验收评定意见
受委托方:
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方: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辖区绿化养护
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郁南环境园绿化养护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预防恶性事故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现由甲方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与乙方××××××××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由乙方承担郁南环境园区域及员工生活基地(清水河老卫生厂)绿化养护管理和安全等全部责任,具体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劳动保护、财产安全、“三防”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安全、消防管理、直接作业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绿化养护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遵循司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2、制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安全档案,落实郁南环境园绿化养护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认真抓好培训教育、检查整改、制订操作规程、制订奖惩制度、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等工作。
3、组织对新来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和应急演练。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运行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研究解决,并将检查情况书面上报处置中心综合部。
5、组织制订重大事故的应急防范预案和程序并实施演练。当在郁南环境园及员工生活基地进行日常绿化养护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经济损失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6、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养护、管安全。从1月1日至9月30日,将郁南环境园园区、员工生活基地(清水河老卫生厂)和高边坡抽水泵房的现场三防值班表上报处置中心综合部,凡发布3号台风和2号暴雨的信号,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自觉当班,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7、制订车辆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等实施细则,确保安全行驶,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疲劳驾驶。严格按准驾驶证驾驶车辆。
三、绿化养护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绿化养护生产作业应严格按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实施,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道路绿化(包括高架绿化)作业、屋顶绿化,行道树修剪等高空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园林机械的安全使用、农药的安全使用、安全用电及园林绿化防火。
(一)道路绿化养护作业安全
1、作业人员服装
(1)作业人员在道路上进行流动作业时,白天应当穿着安全服,夜间必须同时穿着安全服并戴好安全帽。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时,夜间必须穿着安全服。
(2)安全服与安全帽应当具备反光或部分反光性能,安全服反光部分最小宽度不应小于5cm。
2、道路作业的安全要求
(1)除流动作业外,进行道路作业必须在作业现场划出作业区,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2)在道路上进行不划定作业区的流动作业时,可以在路段上设置可移动的作业标志。
(3)用于道路作业的工具、材料必须放置在作业区内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
(二)树木整形修剪的安全事项
1、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锋利,上树用的机械或折梯的各个部件是否灵活,有无松动,防止发生事故。
2、上树操作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穿胶底鞋,不穿带“钉”鞋;手锯要栓绳套,套在手腕上,防止掉下砸伤人。
3、作业时思想要集中,严禁嬉笑打闹,以免错剪。
4、注意树木上空各种缆线如电力线、电话线等,尤其是电力线,影响操作时,必须先取得电业部门配合,先断电、后作业。作业前要检测电线是否有电,确已断电方可作业。作业中,剪断的枝条应避免压断缆线或挂在线上。
5、作业范围要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行人车辆不要进入作业区,作业时要注意树下安全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以免树枝下掉时伤人或损坏公私财物。
6、修剪行道树及锯除大枝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及维护现场,树上树下要互相配合,以防锯落大枝砸伤过往行人和车辆。修剪大径的长树条需在基部裁去的,或长主干截短时不能一次截断,要分段进行。对周围绕有危险的枝条,要预先用绳索吊好,锯断后慢慢放下。要特别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建筑物、人员的安全。特大树枝修剪或砍伐树木,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7、使用油锯截枝必须仔细了解油锯的性能、功效、注意事项,熟练操作方法,正确安全操作。
8、刮五级以上大风、喝醉酒时不宜上高大树上修剪。
(三)安全使用园林机械
使用绿篱机、割灌机、草坪机等园林机械作业,必须仔细了解各机具的性能、功效、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熟练操作方法,正确、安全操作,专人使用、机具定期保养护。
(四)安全使用农药
1、科学使用:①适期用药。根据病虫发生期及农药作用特点,在防治适期内使用。②用足水量。一些农民朋友在使用农药时,为减少工作量,往往多加药少用水,用药不均匀,防效差,并且增强病菌、害虫的耐药性,超过安全浓度还会发生药害。③选择性能良好的施药器械。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药械,定期更换磨损的喷头。④注意轮换用药。抑制抗药性。⑤添加高效助剂:如植物油助剂和有机硅助剂,可有效提高药效,减少化学农药用量。⑥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规定。农药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到作物采收时的天数,即收获前禁止使用农药的天数。在实际生产中,最后一次喷药到作物(产品)收获的时间应比标签上规定的安全间隔期长。为保证农产品残留不超标,在安全间隔期内不能采收。
   2、安全防护:①施药人员应身体健康,经过培训,具备一定植保知识。年老、体弱人员,儿童及孕期、哺乳期妇女不能施药。②施药前检查施药药械是否完好,施药时喷雾器中的药液不要装得太满。③要穿戴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防止农药进入眼睛、接触皮肤或吸入体内。④要注意施药时的安全。下雨、大风、高温天气时不要施药,高温季节下午4时后温度下降时施药,以免影响效果和安全;要始终处于上风位置施药不要逆风施药;施药期间不准进食、饮水、吸烟;不要用嘴去吹堵塞的喷头。⑤要掌握中毒急救知识。如农药溅入眼睛内或皮肤上,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脱掉污染衣服,携农药标签到最近的医院就诊。⑥要正确清洗施药器械。施药药械每次用后要洗净,不要在河流、小溪、井边冲洗,以免污染水源。农药废弃包装物严禁作为它用,不能乱丢,要集中存放,妥善处理。
  3、安全贮存:①尽量减少贮存量和贮存时间。②贮存在安全、合适的场所。农药不要与食品、粮食、饲料靠近或混放。不要和种子一起存放。③贮存的农药包装上应有完整、牢固、清晰的标签。
(五)园林绿化防火
植物具有易燃的特性,在日常养护工作中积极做好防火工作的准备,确保不留防火安全隐患。防火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准备。特别注意草坪草等易燃植物的防火。在春节、清明、冬至等节日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全面提升防火工作水平。
四、安全工作重点及责任人
1、抓好郁南环境园区域及员工生活基地(清水河老卫生厂)的安全工作,坚持昼夜巡逻制度,责任人。
2、抓好郁南环境园区域及员工生活基地(清水河老卫生厂)的各项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
五、安全责任目标
郁南环境园区域及员工生活基地无安全生产违章、无安全隐患存在、无安全事故、意外事故、责任事故等的发生。
六、安全管理管辖范围
处置中心绿化养护项目的安全管理管辖范围以《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绿化面积统计确认表》为准(详见附件),甲乙双方并在附件中签字盖章确认。
七、检查标准
每年按我中心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由处置中心综合部组织相关安全员对郁南环境园绿化养护项目的上述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否履行本责任书的工作职责。根据责任目标要求,逐条对照进行考核,未发生安全事故的,视为达标。
八、奖罚规定
1、年终检查时如有不达标情况应责成对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如郁南环境园绿化养护项目中发生安全事故、意外事故、责任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经签订,乙方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管理,坚决贯彻落实,认真完成责任目标的各项工作任务。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广东中绿园林集
团有限公司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壹年(2017年10月1日起生效)。
附件: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绿化面积统计确认表
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 ××××××××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附件
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绿化养护项目采购需求书 .docx
备注1:本公示期限为2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进行质疑,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备注2:供应商在公示期过后对采购需求仍有异议的,请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予答复,并将供应商异议及答复材料在制作采购文件前移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公告查询地址:http://www.cgzx.sz.gov.cn/)。采购需求疑问及回复列表序号 疑问标题 疑问内容 疑问单位 疑问人 疑问附件 疑问日期 标题 内容 单位 采购人 附件 日期
( 处置中心绿化养护项目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以下简称“处置中心”)隶属于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水径鸡公山东麓郁南环境园,是我市重要的基础环卫设施基地。主要负责全市病死禽畜、不合格肉冻制品以及粪渣的无害化处理;市属建筑垃圾受纳场的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污泥、厨余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技术及封场后地再生利用技术开发研究,为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提供技术支持等工作。处置中心目前负责运营管理项目主要有卫生处理厂、粪渣无害化处理厂、水径余泥渣土受纳场封场项目、玉龙坑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管理项目等;新建项目主要有城市生物质垃圾处置项目、园林废弃树枝处理与综合利用项目、污水改扩建工程和污水再生处理回用及园区生态建设工程。
绿化养护包含郁南环境园园区、进场道路及员工生活基地的所有草坪、地被、灌木、乔木、竹类、喷水池、办公区时花更换、屋顶花园及各类边坡的公共绿化部分。
二、服务范围
二、服务范围
该项目为处置中心延续绿化养护服务的采购项目,绿化养护项目总面积约253319.044㎡,服务涵盖范围主要为园区进场道路两侧绿化带、园内各厂区四周绿化带、园区内高边坡及员工生活基地的所有草坪、地被、灌木、乔木、竹类、时花、喷水池、屋顶花园、墙面立体绿化及各类边坡的公共绿化部分及边坡排水排洪沟渠清理(含各喷淋、浇灌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园区各绿地管养面积如下:
(一) 进场道路立交段及进场道路两侧绿化面积:13162.4㎡,为道路绿地特级养护,行列树香樟37株(胸径32-38厘米)、秋枫233株(胸径18-23厘米)为行道树行列树二级养护。
(二) 园区内绿化面积:28156.644㎡,为道路绿地特级绿地养护。
1、卫生处理厂厂区四周平面绿化面积:8926.774㎡(A平台+6993.036㎡ + B平台1933.738㎡=8926.774㎡,包括两个停车棚周边。)
2、粪渣无害化处理厂平面绿化面积:16860.11㎡
3、水径余泥渣土受纳场管理、生产用房及仓库周边平面绿化面积:1627㎡
4、场区内所有屋顶绿化面积:1500㎡(包括:卫生厂参观通道外平台微景观、粪渣厂中控楼屋顶、粪渣厂综合车间所有空中花园、大门保安值班房屋顶、粪渣厂进料监管值班房屋顶、水径余泥渣土受纳场管理用房二楼平台及屋顶。)
(三) 卫生处理厂监控中心外墙面立体绿化面积:150㎡,为专项墙体立面绿化养护。
分别为卫生处理厂监控中心正面墙及化学分析中心北侧墙面。
(四)员工生活基地平面绿化面积:约3000㎡,为道路绿地一级绿地养护。
(五) 边坡及山体绿化面积合计约208850㎡:
高边坡119500㎡,为道路绿地三级管养;
边坡及山体绿化89350㎡,为道路绿地二级养护。
(注:各养护等级标准及要求参照2013年9月9日出台《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试行)》)。
中标单位按现状接管中标绿地,进场后一个月之内按绿化养护要求自行完成承包地块内存在问题(如缺株、人为破坏、黄土裸露、设施缺损等)的治理,并防止新的人为破坏产生,并协同园区现物业公司清理所有草坪、花圃、树木、喷水池等所有落叶、腐叶,干净度需达98%。对路基、路沿石及人行道铺砖部分外长草地进行清理修剪,使路(人行道)、草清晰分明。进场后两个月之内对园区内所有草坪进行修剪及清理杂草,草坪纯度保持在95%以上。进场后两个月之内对园区内所有乔木、灌木、花坛小树、竹类、时花进行重新修剪、补植,剪除并清理枯枝、腐枝、落叶、腐叶,保证行道树下缘线整齐。
三、服务期限
三、服务期限
(一) 本项目合同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
(二) 因管养方原因,采购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或管养方未书面提交续订合同请求的,有权单方面重新公开招标新的运营方。
(三)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执行的期限由采购单位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
四、服务标准及要求
四、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 服务标准:
本次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努力为我中心打造花园式园区,提高绿化
档次,使绿地整洁美观,花草树木茂盛,花色丰富多彩,充分发挥其绿化、净化、美化环境的效果,为中心员工及所有参观访客提供一个景观优美的公共场所。养护标准同上述服务范围内描述。
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
《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试行)》
《深圳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二) 服务要求:
工作质量要求
1、养护要求按《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养护规范》、《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试行)》
及《深圳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深圳市有关环境卫生要求标准及其附件的工作要求执行,包括以下内容:
(1)绿地保洁。在每天的6:00-23:00保洁时间内保持清洁无垃圾杂物,产出垃圾当天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点;保持绿化设施的清洁,及时清理乱涂写、乱张贴。
(2)灌溉、施肥工作:根据植物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适当淋水,并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2-3次。
(3)整形修剪工作:根据植物的生长发育要求、景观造型要求、安全要求及防风要求等,对植物进行有计划的定期修剪和不定期修剪。
(4)中耕除杂草工作及草坪复壮工作。
(5)补植:及时清理死树,要求在两周内补植回原来的树种并力求规格与原有的树木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时要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
(6)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按照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园林绿地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并定期做好绿地白蚁、红火蚁、蛇、蜂的防治工作。
(7)除“四害”工作质量要求执行全国爱卫会除四害标准,并按照《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做好防冶工作。
(8)防止意外发生及修复工作(包括防台风、防汛、防寒等自然灾害,以及人为破坏、盗窃、交通事故等对绿地造成损坏的,要及时清理并尽快修复。对自然灾害造成的绿地恢复工作),进行保洁管理,对人为损坏行为给予制止,并及时报告招标人。
(9)绿地保护工作:保护绿地红线不被侵占,对破坏绿化及影响绿化景观的现象及时制止,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包括由管理公司自行出资安装防护设施等),防护设备符合景观和安全。
(10)清扫保洁作业时间:清扫作业时间:4:30-7:30;13:30-18:30;保洁作业时间:7:30-11:30;18:30-22:30。
(11)每天对园内道路、广场等定时清扫,清扫时不得将垃圾扫入两侧草内,及时清除垃圾杂物,保持路面及广场的清洁、美观,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
(12)垃圾的收集:清扫后的垃圾杂物要及时按规定的塑料袋装好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点。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垃圾。
(13)绿地保洁、场地及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在保洁时间内保持清洁无垃圾杂物;保持绿化设施的清洁,及时清理乱涂写、乱张贴。
(14)场区内洗手间墙面绿化及盆花的清洁管理,保持器皿干净、无污物、无异味。
(15)园内必须保持整洁,无卫生死角,无明显散落垃圾或暴露垃圾。
(16)养护范围内的石桌、台、石椅、果皮箱、亭阁等应经常保持整洁、无垃圾、杂物、腐叶和悬挂污物。
(17)草坪、花坛的卫生保洁:要求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石砾砖块、无枯枝落叶、无粪便暴露、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
(18)保洁人员巡回保洁,做好路灯、走廊灯、室内外各类灯具,雕塑装饰、标识、宣传牌等的清洁。
(19)定期对养护范围内的水沟、沙井进行清理、保持排水畅通,无堵塞。
(20)加强清洁员工服务质量的管理,注意文明礼貌,尊重中心及驻点单位的领导、员工及所有参观访客,注意维护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的形象。
2、在实施项目管理过程中,中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标人的管理规定和安排。
3、中标单位按现状接管中标场地,进场后一个月之内按项目管理要求自行完成承包地块内存在问题(如黄土裸露、设施破坏等)的治理。
4、中标单位须自行解决员工的生活基地,中标单位在养护范围内自建员工生活基地时,必须保证基地洁净、卫生、安全并符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要求。
5、中标单位须落实文明管理措施,作业时须统一服装,提供文明的服务。
6、人为损坏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养护范围内设施损坏,应按原有标准进行原样恢复,若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原样恢复,必须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方可更改。
人员、设备要求:
1、中标单位为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待遇要求
(1)本项目作业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深圳市2017年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须为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和意外保险(每人保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3)为本项目服务的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假期应严格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
(4)为本项目服务的作业人员提供吃、住和交通便利。
注:在符合政府有关条例下,采购人可提供相关场地。
1、人员最低标准配置
(1)项目负责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园林、园艺等)高级职称及以上。
(2)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园林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可优先考虑,至少保证为园林高级工
程师。
(3)现场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
注:至少保证1名或以上现场管理人员持有中级或以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资格证书。
(4)现场项目管理队伍包括绿化养护(含绿化工、花卉工、养护工、草坪工、种苗工等技术工人)、清洁消杀和绿地清扫保洁人员50名,其中常驻作业人员不低于15名。
注:工作人员男女不限,年龄符合劳动法规定,必须为素质良好,技术娴熟,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作业时统一着装(服装上有“**绿化”标志字体),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它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以上人员配备不得擅自更换。
3、设备最低标准配置
中标单位必须配备充足的项目管理装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需提供购买发票的清晰扫描件。
装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压缩式垃圾车 1辆 用作处理绿化垃圾清运
自卸货车 4.5 吨或以上 1辆
高空作业车 1辆
水车 10吨及以上 1辆
草坪修剪机 2台
绿篱修剪机 2台
打虫机 2台
油锯 2台
割灌机 2台
草坪打孔机 1台
高压喷雾器 2台

验收要求: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区有关规定修订以上考评办法和评分标准。中标单位必须参与市、区和采购单位组织的相关竞赛及检查考评活动,凡在采购单位上级部门各类检查中扣分的以双倍计分。中标单位若连续二个月或全年累计三个月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2、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告发布日起15天内将作业人员聘用情况、车辆设备购置配备情况和作业服务方案及其交接计划等交由采购单位验收,验收发现的问题由中标单位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再交由采购单位验收,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确认中标单位正式接管服务,并将管理移交清单提供给中标单位,作为合同附件。
3、合同终止(或解除)或本合同服务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时,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个月内向采购单位提出最终验收移交申请,并做好合同始止过渡期的服务交接工作,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和移交、验收等要求,将全部服务工作和采购单位设施设备及时移交采购单位,并处理好与作业人员劳资关系。
4、中标单位在现招聘现场管理人员时,要优先考虑接收原管理人员。
5、合同期满前,停止发放最后两个月的综合管理经费,待中标单位按合同要求安置好员工后,再发放最后两个月的综合管理费。
6、合同期满后,中标单位必需将该项目管理有关资料移交给新中标单位管理,配合新中标单位接管工作。
培训要求:
要求有全面完善的作业规程、岗位培训、岗位责任、自检自查、监督纠错、登记备案、考核评比、激励维稳等项目管理制度,并有详细的实施方案、承诺全面落实。
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采购单位将提供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移交清单给中标单位,并作为合同附件。
2、投标报价包含以上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和水费、相关规费等。水电费以供水部门(即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的水电收取标准为准。
3、中标单位在签定合同后,只具有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管理权,对该项目的管理应严格依椐合同的承包内容进行管理,未经过采购单位批准,不得擅自增减项目,或更改增减绿化。
4、若因政府的行政行为致使业主与中标单位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采购有权对合同的承包范围及内容予以调整,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
5、所有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管理区域内的迎检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后续建设工程及中标单位专项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不另行支付费用。
6、管理区域内,中标单位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
7、管理工作开始前,中标单位应提前20天做好年、季、月工作计划,管理实施方案、管理费用预算方案、园区巡查路线及巡查机制均一并上报采购单位审批。
8、中标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自然灾害检查、预警机制,并具体实施。
9、中标单位应加强与其所在的管辖区域内公安、消防、安监、卫生、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10、中标人须对其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生产、安全和交通事故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中标单位投入的园林机械、生产车辆归中标单位所有。
12、本项目招标涉及到的抗洪、抗汛、抗台风等抢阻险物资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13、采购单位若有其他临时任务需调动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4、其他
(1)考核:由采购单位组织考核。
(2)管理区域内所有综合管理费用和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中标单位负责。
(3)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协调和指导。招标工作完成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应标承诺的条件,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聘用人员和配备作业设备,开展综合服务,并做好合同始止过渡期的服务交接工作。
其它要求:
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委员会颁发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环境卫生协会颁发的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资质证书一级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在龙岗区自有生活基地,面积S不得低于300平方米,大于500平方米可优先考虑。
4、投标人2016年深圳市纳税达到10万元以上(需提供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材料原件清晰扫描件,完税证明、缴税通知书、明细等)。
五、服务基本内容
五、服务基本内容
1、绿化管理养护内容包括草坪、灌木、乔木、垂直绿化、悬挂绿化等绿化及绿化设施(包括卫生设施、喷灌系统、喷泉、水池、护栏、园林建筑及小品、园道、宣传牌、绿地铺0装、花基、护树设施、灯光设施等)的养护和维护管理。具体工作按《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养护规范》;《深圳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综合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和扣分标准》及补充办法所规定的工作要求执行,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绿化带绿地要保持整洁:按规定每天保持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产出垃圾当天清运:保持绿化设施的清洁,及时清理乱涂写、乱张贴。
(2)灌溉、施肥工作: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加强淋水和施肥。
(3)整形修剪工作:根据植物的生长发育要求、景观要求、安全要求及防风要求等,对植物进行有计划的定期修剪和不定期修剪,特别是加强对遮挡交通指示牌、路灯及监控设备的树枝修剪(包括大乔木压顶修剪)。
(4)中耕除杂草工作及草坪复壮工作。
(5)补植:及时补齐缺株苗木、修补黄土裸露,对老化植物进行更新改造,并对草本、球茎、宿根花卉(例如美人蕉、蚌花、风雨花等)每两年翻种一次。
(6)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及绿地除四害工作,其中投放鼠药、灭蚊、灭蝇、防白蚁及防蛇等工作每季度统一进行一次。
(7)园林小品等绿化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维修,每年需翻新和加固一次(费用不另外支付,包含在中标价内)。
(8)防意外及修复工作:包括防台风、防汛、防寒等自然灾害,以及人为破坏、盗窃、交通事故等对绿地造成损坏的,中标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自行与事故方处理赔偿事宜,要及时清理现场并两周内按原植物配置恢复绿化带原貌,且补植的苗木尽可能与原植株规格接近。
(9)绿地保护工作:保护绿地红线不被侵占,对破坏绿化及影响绿化景观的现象及时制止,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包括由管养公司自行出资安装防护设施等):对破坏或损坏公共绿化的其他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向处置中心或城管主管部门报告。
2、绿地保洁,清理卫生死角,清理绿化带内的垃圾杂物,清理园建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等。
3、除“四害”以及白蚁、红火蚁、蛇、蜂的防治工作。
4、在实施综合服务过程中,中标单位须服从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的指挥和合理调整。
5、中标单位按现状接管中标绿地,进场后一个月之内按绿化养护要求自行完成养护范围地块内存在问题(如缺株、人为破坏、喷淋灌溉系统故障等)的治理,并防止新的人为破坏的产生。
6、采购单位在养护范围内可向中标单位提供相关场地作工作间,但需中标单位自行设立,且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及安全规定,服务期满后中标单位须将场地无偿移交给下一家中标单位。
7、绿化养护要求详见《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养护规范》、《深圳市环境卫生质量
标准》和《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绿化养护检查考核办法和扣分标准》(附件1)。
8、中标单位须落实安全、文明管理措施,作业时须统一服装。中标后,需同采购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附件2)。
(1)中标方制定并执行全面、完善、针对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劳动保障体系和风险防控措施,做到安全第一、责任到人、严密防控,规范实施各项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每日巡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工具和作业机械装备、使用及保养情况,主动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出现事故全力控制,举一反三,严防死守,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到位。
(2)作业人员工作服(冬、夏)、手套、反光衣、雨衣、雨鞋、遮阳帽、清洁用品和交通警示器具等劳动保护工具、材料配备齐全,整洁完好,保证作业期间的正常使用需求。
(3)中标方自行解决其作业车辆、设备等机械停放和保管场所,并负责其安全、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作业期间的正常使用需求。
(4)中标方负责安排员工参加作业服务的上岗培训和定期学习,达到相应岗位上岗资格,掌握安全规程,并逐渐提高工作素质和作业水平。
(5)中标方负责安排好作业人员的住宿、饮食等生活所需,保证其人身和财产安全基本条件。
(6)中标方负责处理在履行本合同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生产、交通、安全事故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费用,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7)中标方(及其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抓好劳务、计生、治安、维稳等内部工作,不得发生违法乱纪、扰乱治安、越级上访等事件。
(8)要求有全面完善的作业规程、岗位培训、岗位责任、自检自查、监督纠错、登记备案、考核评比、激励维稳等项目管理制度,并有详细的实施方案、承诺全面落实。
9、中标人连续二个月或全年累计三个月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管理标准,考核评分在80分以下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0、绿化市容考核按《深圳市2013年度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11、采购单位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投标人投标报价内应包括实行三级管养的绿化水费,绿化用水为二级加压,水费单价为9.0元/立方,必须保证三级管养绿化用水标准。
13、工作时间要求:综合管理时间:全天24小时。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收到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365个日历日),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报价为一年报价,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可按规定续签第二、第三年合同,续签期内单价不进行调整。采购方将根据中标方服务总体质量,服务期满前一个月由采购方书面通知中标方续签合同(一年期)。
2、付款方式:
(1)、 合同中标价包括清洁消杀费、绿化养护费和清扫保洁费,综合管理费包括人工费、水费、机械费和管理费;经费按每月实际考核情况,每月支付一次或按季度支付。由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后报深圳市财政委按相关程序核拨承包费用。(包干,单价不做调整。)
(2)、 按月或按季度办理付款手续时,中标单位需提供完税发票、每月绿地检查验收评分表、项目养护人员工资表、社保缴交明细表、机械设备使用记录及发据、施肥签证及票据、绿地消杀记录及票据、淋水记录及水电票据、补苗签证及票据、绿化及其它使用材料的票据、绿化养护工作记录、每日巡查记录及绿地保洁记录,由采购单位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3)、该价格含中标方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公司利润等一切费用,中标方员工因工或意外伤亡,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4)、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任何人身伤亡事件或任何财产损坏、损失, 中标单位须负完全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单位遭受的一切损失;若中标单位不付上述费用, 采购单位有权从支付给中标单位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之数由中标单位另行支付。
七、其它事项
七、其它事项
1、 委托方式采用预选采购,全包干的方式,即绿化管理养护任务包干,经费包干的方式:中标方按采购方的管理养护任务、要求和标准组织管理养护及提升工作,并接受采购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采购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预选采购控制价236万元。
其他
附件1:
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绿化养护
检查考核办法和扣分标准
为郁南环境园区域保持一个整洁、优美、安全、舒适的场区,参照《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制定本细则。
1 扣分事项说明
1.1检查扣80分以上,合计扣管理费用人民币5000元。
1.2项目中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
2日常制度检查
2.1不穿工作服、着装不整齐者(如草帽乌黑、穿拖鞋、上下服装不统一等),每人次扣0.5分。
3场区环境卫生检查
3.1保洁时间内(日常保洁时段为6∶00-23∶00,重要接待保洁时间另行安排)管养范围内有垃圾杂物(包括生活垃圾、石砾、砖块、干枝枯叶、粪便、鼠洞和蝇蚊滋生地等),每平方米扣1分。
3.2劳动工具不按规定摆放,每处扣2分。
3.3垃圾不按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收集点,每处扣2分。
3.4在场区内焚烧垃圾,每处扣10分。
3.5往场区其它偏僻地段倾倒垃圾,每处扣50分。
3.6绿地边缘、场区道路可视范围内有垃圾或干枝叶未及时清运离堆放点,根据严重程度扣1-5分。
3.7沙井、雨水井沟中存在积沙(土)或其它杂物,每平方米扣1分。
3.8建筑物(墙面)、平台设施等有污迹、乱涂画、乱张贴,每平方米扣2分。
3.9垃圾箱盖未盖好或外表有污垢,每处扣1分。
3.10垃圾箱内垃圾盛满未及时更换垃圾袋,每处扣1分。
3.11上、下游沉砂池存在枯枝烂叶、生活垃圾及其它漂浮物未及时清理,每平方米扣2分。
4场区绿化管养检查
4.1草坪不按要求修剪,每平方米扣0.5分。
4.2草坪不按要求除杂草,目的草率不符合要求,每平方米扣0.2分。
4.3草地有坑洼或积水,每平方米扣1分。
4.4草坪生长不良,在干旱季节,有供水条件的草地没淋足水,每平方米扣0.3分。
4.5草坪管理不善致使黄土裸露,每平方米扣0.5分。
4.6绿地上乔木、单植灌木未及时扶正,影响景观,每株扣2分。
4.7乔木、灌木生长不良,乔木、单株灌木每株扣1-5分,片植灌木每平方米扣2分。
4.8花坛缺株或死亡,未按要求及时补种或补种不合格,每平方米扣2分。
4.9花坛内存在杂草、垃圾、枯枝叶等,每平方米扣2分。
4.10因管理不善造成乔木、灌木死亡的,由管养公司补植相应规格树木,并每株扣1-10分。
4.11不根据季节的天气情况、植物种类和树龄进行合理淋水,每株扣1分。
4.12施肥后不覆土或草地施肥后不淋水,致使肥料裸露,每平方米扣1分。
4.13草坪施肥操作不当造成草坪成片枯黄或死亡的,由管养公司负责恢复或更新,并每平方米扣1分。
4.14乔灌木、绿篱未按要求修剪,影响景观。乔灌木每株扣1分;绿篱每平方米扣1分;“树钉”每处扣1分。
4.15死树及死树桩未及时清挖,每株扣5分。
4.16乔灌木和花坛未按要求除草松土,每株乔木、灌木扣2分或每10平方米花坛扣2分。
4.17绿地养护期间,围栏区域内,行人进入不劝阻,每人次扣1分。
4.18管理范围内草坪、地被、花坛、乔木、灌木病虫害受害程度达10%,每株或每平方米扣5分。
4.19护树设施安装不当或设施损坏不及时修复,每株扣2分。
4.20护树带未及时松绑或未绑稳造成树木损伤,每株扣1分。
4.21台风后未及时进行扶树、护树、修补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垃圾,每株扣5分。
4.22对管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如锐器、碎玻璃、取水口保护装置、雨水井盖板缺失等),未及时清除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每处扣10分。若造成人员伤害的,由管养公司负责赔偿。
4.23 工作人员不文明施工、不礼貌待人等行为,每次扣10分。
4.23上班时间内发现有损坏设施、破坏花草树木的行为不制止或不及时报告,造成设施及花草树木损坏,每处或每株扣2分。
4.24浪费用水,如水龙头未关好、水池满而未关闸、开关损坏未修理等造成用水浪费的,每次或每处扣5分。
4.25淋水期间,已经达到浇灌目的,依然任其放流或喷灌,浪费水资源,每处扣2分。
4.26绿地养护期间,围护桩(杆)倒地未及时扶正,拉绳不规范,没有必要的温馨提示等,每处扣1分。
4.27绿化配套设施损坏且未及时报告,每处扣2分。
4.28施肥的费用要占管养总费用10%以上,施肥的时间地段、肥料的种类数量单价等须由场区工作人员签证。否则每次扣100分。
4.29对植被的损害未及时补植,每处扣10分。
5农药使用
5.1未严格按农药使用说明施用农药,造成药害,引起场区植物死亡,由管养公司负责赔偿,并每次扣100分。
5.2使用农药作业过程中没有警示标记,每次扣5分。
5.3喷药须由场区工作人员签证方可操作,同时尽量安排在行人比较少的时间段进行,喷药时间、方法不合理,每次扣5分。
5.4 禁止使用违禁农药,违者每次扣100分。
6 其他要求
6.1受媒体曝光或上级领导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经核实确有其事,每次扣100分。
6.2对中心管理部门按规定提出的整改要求不按规定时间完成,根据整改通知单规定的扣分标准执行。
郁南环境园绿地检查验收评分表
委托方 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
受委托方(代管企业) ××××××××有限公司
养护面积
及 养护级别 总面积约253319.044㎡,详见如下:
(一)进场道路立交段及进场道路两侧绿化面积:13162.4㎡,为道路绿地特级养护,行列树香樟37株(胸径32-38厘米)、秋枫233株(胸径18-23厘米)为行道树行列树二级养护。
(二)园区内绿化面积:28156.644㎡,为道路绿地特级绿地养护。
(三)卫生处理厂监控中心外墙面立体绿化面积:150㎡,为专项墙体立面绿化养护。
(四)员工生活基地平面绿化面积:约3000㎡,为道路绿地一级绿地养护。
(五) 边坡及山体绿化面积合计约208850㎡:
高边坡119500㎡,为道路绿地三级管养;
边坡及山体绿化89350㎡,为道路绿地二级养护。
养护日期 年月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地点 郁南环境园现场
养护检查验收评分情况
序 号 评 分 项 目 扣除分值 扣分情况
1 日常制度检查
1.1 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分/次
1.2 不穿工作服、着装不整齐者(如草帽乌黑、穿拖鞋、上下服装不统一等) 0.5分/次
1.3 现场负责人未向相关部门请假擅自离岗者 10分/次
2 环境卫生检查
2.1 保洁时间内(日常保洁时段为8:00-18:00,特殊情况保洁时间另行安排)管养范围内有垃圾杂物(包括生活垃圾、石砾、砖块、干枝枯叶、粪便、鼠洞和蝇蚊滋生地等) 1分/㎡
2.2 劳动工具不按规定摆放 2分/处
2.3 垃圾不按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收集点 2分/处
2.4 在环境园内焚烧垃圾 10分/处
2.5 往环境园自然山体或其它偏辟地段倾倒垃圾 50分/处
2.6 绿地边缘等范围内有垃圾,根据严重度 1-5分/处
2.7 绿化设施等有污迹、乱涂画、乱张贴 2分/㎡
2.8 绿化垃圾收集点周围存在散落垃圾、有污迹、存积水或其它杂物 2分/㎡
2.9 绿地垃圾收集点有明显异味 2分/处
3 绿化管养检查
3.1 草坪不按要求修剪 0.5分/㎡
3.2 草坪不按要求除杂草,目测草率不符合要求 0.2分/㎡
3.3 草地有坑洼或积水 1分/㎡
3.4 草坪生长不良,在干旱季节,有供水条件的草地没淋足水 0.3分/㎡
3.5 草坪管理不善致使黄土裸露 0.5分/㎡
3.6 绿地上乔木、单植灌木未及时扶正,影响景观 2分/株
3.7 乔木、灌木生长不良,乔木、单株灌木;
片植灌木 1-5分/株
2分/㎡
3.8 花坛缺株或死亡,未按要求及时补种或补种不合格 2分/㎡
3.9 花坛内存在杂草、垃圾、枯枝叶等 2分/㎡
3.10 因管理不善造成乔木、灌木死亡的,由受委托方(代管企业)补植相应规格树木 1-10分/株
3.11 不根据季节的天气情况、植物种类和树龄进行合理淋水 1分/株
3.12 施肥后不覆土或草地施肥后不淋水,致使肥料裸露 1分/㎡
3.13 草坪施肥操作不当造成草坪成片枯黄或死亡的,由受委托方(代管企业)负责恢复或更新 1分/㎡
3.14 乔灌木、绿篱未按要求修剪,影响景观。
乔灌木:
绿篱:
“树钉”: 1分/株;
1分/㎡;
1分/处
3.15 死树及死树桩未及时清挖 5分/株
3.16 乔灌木和花坛未按要求除草松土。
乔木、灌木:
花坛: 2分/株
2分/10㎡
3.17 管理范围内草坪、地被、花坛、乔木、灌木病虫害受害程度达10% 5分/株、㎡
3.18 护树设施安装不当或设施损坏不及时修复 2分/株
3.19 护树带未及时松绑或未绑稳造成树木 1分/株
3.20 台风后未及时进行扶树、护树、修补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垃圾、绿化景观未最大限度恢复 5分/株
3.21 对管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如锐器、碎玻璃等),未及时清除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若造成人员伤害,由受委托方(代管企业)负责赔偿 10分/处
3.22 受委托方(代管企业)工作人员不文明施工、对委托方人员等不礼貌行为 10分/次
3.23 上班时间内发现有损坏设施、破坏花草树木的行为不制止或不及时报告,造成设施及花草树木损坏 2分/次
3.24 浪费用水,如水龙头未关好、开关损坏未修理等造成用水浪费的 5分/次
3.25 淋水期间,已经达到浇灌目的,依然任其放流或喷灌,浪费水资源 2分/次
3.26 绿地养护期间,围护桩(杆)倒地未及时扶正,拉绳不规范,没有必要的温馨提示 1分/处
3.27 绿化配套设施损坏且没及时报告 2分/处
3.28 施肥的时间地段、肥料的种类数量等须由委托方相关部门现场签证。 100分/次
3.29 对植被的损害未及时补植 10分/处
4 农药使用
4.1 未严格按农药使用说明施用农药,造成药害,引起植物死亡,由受委托方(代管企业)负责赔偿 100分/次
4.2 使用农药作业过程中没有警示标记 5分/次
4.3 喷药尽量安排在人员比较少的时间段进行,喷药时间、方法不合理,受到投诉 5分/次
4.4 禁止使用违禁农药 100分/次
5 其他要求
5.1 受媒体曝光或上级领导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经核实确有此事 100分/次
5.2 对委托方按规定提出的整改要求不按规定时间完成,根据整改通知单规定的扣分标准执行
6 合计
扣分事项说明:
1、检查扣员80分以上,合计扣管理费用人民币5000元;
2、项目中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
验收总得分
验收评定意见
受委托方: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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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辖区绿化养护
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郁南环境园绿化养护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预防恶性事故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现由甲方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与乙方××××××××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由乙方承担郁南环境园区域及员工生活基地(清水河老卫生厂)绿化养护管理和安全等全部责任,具体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劳动保护、财产安全、“三防”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安全、消防管理、直接作业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绿化养护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遵循司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2、制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安全档案,落实郁南环境园绿化养护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认真抓好培训教育、检查整改、制订操作规程、制订奖惩制度、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等工作。
3、组织对新来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和应急演练。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运行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研究解决,并将检查情况书面上报处置中心综合部。
5、组织制订重大事故的应急防范预案和程序并实施演练。当在郁南环境园及员工生活基地进行日常绿化养护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经济损失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6、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养护、管安全。从1月1日至9月30日,将郁南环境园园区、员工生活基地(清水河老卫生厂)和高边坡抽水泵房的现场三防值班表上报处置中心综合部,凡发布3号台风和2号暴雨的信号,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自觉当班,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7、制订车辆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等实施细则,确保安全行驶,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疲劳驾驶。严格按准驾驶证驾驶车辆。
三、绿化养护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绿化养护生产作业应严格按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实施,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道路绿化(包括高架绿化)作业、屋顶绿化,行道树修剪等高空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园林机械的安全使用、农药的安全使用、安全用电及园林绿化防火。
(一)道路绿化养护作业安全
1、作业人员服装
(1)作业人员在道路上进行流动作业时,白天应当穿着安全服,夜间必须同时穿着安全服并戴好安全帽。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时,夜间必须穿着安全服。
(2)安全服与安全帽应当具备反光或部分反光性能,安全服反光部分最小宽度不应小于5cm。
2、道路作业的安全要求
(1)除流动作业外,进行道路作业必须在作业现场划出作业区,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2)在道路上进行不划定作业区的流动作业时,可以在路段上设置可移动的作业标志。
(3)用于道路作业的工具、材料必须放置在作业区内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
(二)树木整形修剪的安全事项
1、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锋利,上树用的机械或折梯的各个部件是否灵活,有无松动,防止发生事故。
2、上树操作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穿胶底鞋,不穿带“钉”鞋;手锯要栓绳套,套在手腕上,防止掉下砸伤人。
3、作业时思想要集中,严禁嬉笑打闹,以免错剪。
4、注意树木上空各种缆线如电力线、电话线等,尤其是电力线,影响操作时,必须先取得电业部门配合,先断电、后作业。作业前要检测电线是否有电,确已断电方可作业。作业中,剪断的枝条应避免压断缆线或挂在线上。
5、作业范围要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行人车辆不要进入作业区,作业时要注意树下安全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以免树枝下掉时伤人或损坏公私财物。
6、修剪行道树及锯除大枝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及维护现场,树上树下要互相配合,以防锯落大枝砸伤过往行人和车辆。修剪大径的长树条需在基部裁去的,或长主干截短时不能一次截断,要分段进行。对周围绕有危险的枝条,要预先用绳索吊好,锯断后慢慢放下。要特别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建筑物、人员的安全。特大树枝修剪或砍伐树木,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7、使用油锯截枝必须仔细了解油锯的性能、功效、注意事项,熟练操作方法,正确安全操作。
8、刮五级以上大风、喝醉酒时不宜上高大树上修剪。
(三)安全使用园林机械
使用绿篱机、割灌机、草坪机等园林机械作业,必须仔细了解各机具的性能、功效、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熟练操作方法,正确、安全操作,专人使用、机具定期保养护。
(四)安全使用农药
1、科学使用:①适期用药。根据病虫发生期及农药作用特点,在防治适期内使用。②用足水量。一些农民朋友在使用农药时,为减少工作量,往往多加药少用水,用药不均匀,防效差,并且增强病菌、害虫的耐药性,超过安全浓度还会发生药害。③选择性能良好的施药器械。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药械,定期更换磨损的喷头。④注意轮换用药。抑制抗药性。⑤添加高效助剂:如植物油助剂和有机硅助剂,可有效提高药效,减少化学农药用量。⑥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规定。农药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到作物采收时的天数,即收获前禁止使用农药的天数。在实际生产中,最后一次喷药到作物(产品)收获的时间应比标签上规定的安全间隔期长。为保证农产品残留不超标,在安全间隔期内不能采收。
   2、安全防护:①施药人员应身体健康,经过培训,具备一定植保知识。年老、体弱人员,儿童及孕期、哺乳期妇女不能施药。②施药前检查施药药械是否完好,施药时喷雾器中的药液不要装得太满。③要穿戴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防止农药进入眼睛、接触皮肤或吸入体内。④要注意施药时的安全。下雨、大风、高温天气时不要施药,高温季节下午4时后温度下降时施药,以免影响效果和安全;要始终处于上风位置施药不要逆风施药;施药期间不准进食、饮水、吸烟;不要用嘴去吹堵塞的喷头。⑤要掌握中毒急救知识。如农药溅入眼睛内或皮肤上,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脱掉污染衣服,携农药标签到最近的医院就诊。⑥要正确清洗施药器械。施药药械每次用后要洗净,不要在河流、小溪、井边冲洗,以免污染水源。农药废弃包装物严禁作为它用,不能乱丢,要集中存放,妥善处理。
  3、安全贮存:①尽量减少贮存量和贮存时间。②贮存在安全、合适的场所。农药不要与食品、粮食、饲料靠近或混放。不要和种子一起存放。③贮存的农药包装上应有完整、牢固、清晰的标签。
(五)园林绿化防火
植物具有易燃的特性,在日常养护工作中积极做好防火工作的准备,确保不留防火安全隐患。防火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准备。特别注意草坪草等易燃植物的防火。在春节、清明、冬至等节日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全面提升防火工作水平。
四、安全工作重点及责任人
1、抓好郁南环境园区域及员工生活基地(清水河老卫生厂)的安全工作,坚持昼夜巡逻制度,责任人。
2、抓好郁南环境园区域及员工生活基地(清水河老卫生厂)的各项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
五、安全责任目标
郁南环境园区域及员工生活基地无安全生产违章、无安全隐患存在、无安全事故、意外事故、责任事故等的发生。
六、安全管理管辖范围
处置中心绿化养护项目的安全管理管辖范围以《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绿化面积统计确认表》为准(详见附件),甲乙双方并在附件中签字盖章确认。
七、检查标准
每年按我中心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由处置中心综合部组织相关安全员对郁南环境园绿化养护项目的上述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否履行本责任书的工作职责。根据责任目标要求,逐条对照进行考核,未发生安全事故的,视为达标。
八、奖罚规定
1、年终检查时如有不达标情况应责成对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如郁南环境园绿化养护项目中发生安全事故、意外事故、责任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经签订,乙方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管理,坚决贯彻落实,认真完成责任目标的各项工作任务。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广东中绿园林集
团有限公司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壹年(2017年10月1日起生效)。
附件: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绿化面积统计确认表
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 ××××××××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备注1:本公示期限为2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进行质疑,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备注2:供应商在公示期过后对采购需求仍有异议的,请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予答复,并将供应商异议及答复材料在制作采购文件前移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公告查询地址:http://www.cgzx.sz.gov.cn/)。采购需求疑问及回复列表序号 疑问标题 疑问内容 疑问单位 疑问人 疑问附件 疑问日期 标题 内容 单位 采购人 附件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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