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第二食堂招标公告
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第二食堂招标公告
为深化学院后勤管理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师生餐饮需求,经学院研究决定,以公开招标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承包经营学院食堂,具体招标公告如下:
一、食堂基本情况
学生食堂坐落于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生活区内,现有食堂2个,其中一食堂为师生自选快餐、特色小吃。二食堂为国防教育系包餐和教工食堂,目前国防教育系包餐学生700人左右,教职工用餐150人左右,现决定对外公开招标二食堂的承包经营权。
二、招标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第二食堂承包经营权(学院托管)
(二)项目经营期限
中标经营期:两年。(其中第一年为考核期,在考核期间无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和食药监局、教育局相关制度规定,第二年经营合约自动生效)
(三)经营范围
1.经营范围:学生包餐、教工用餐
(四)第二食堂配套设备基本情况
1、院方提供学生用餐桌椅和部分厨房配套设备,提供通水、通电服务。
2、承包单位缴纳设备使用费10万元。
三、信息公告、标书预审、开标、中标时间与地点
(一)公告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17年07月19日至2017年07月24日上午12:00时止(投标截止时间)。
2.地 点: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网最新公告栏)
(二)标书预审时间
1.预审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5日
2.标书由学院招标小组共同预审,预审通过的由院方电话形式通知投标人参加开标,截止到7月25日15点未收到电话通知的则为未通过预审。
3.预审通过的投标人需在2017年7月25日15点前向学院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结束后返还。
(三)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7日上午09:00时。
2.开标地点: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崇德楼九楼会议室
(四)中标通知
本项目评标经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评审,确定中标人,并在叁天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同时交纳规范经营保证金,逾期视为弃标。中标人无权转让经营权,否则视为违约,学院有权收回经营权。
四、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20周岁至55周岁;
2.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近两年从事学校食堂经营或近四年从事餐饮经营;
4.经营管理优势明显,实力强,有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二)制定食堂经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人员配备比例、工资和福利;
2.规章制度、经营方案和措施(含应急措施);
3.经营方略;
4.经营方式及品种(菜系);
5.经营内容(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定制等方面)
(三)保证金
1.中标方在签订合同时应缴纳规范经营保证金10万元(主要用于违规经营罚款和处理意外事故等);
(四)食堂管理费
第二食堂:标底为25万元/年,价格高者优先;
五、中标人的要求
1.中标人必须承诺在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开业准备工作,保证在2017年8月20日正式开业。
2.中标方必须服从学校管理,恪守经营项目,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3.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均属于中标方管理范围。中标方保证承包区域内环境卫生、场所整洁,人员福利和生产安全。从业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4.学院统一办理学生食堂卫生许可证,中标方自行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奖金等待遇,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学院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和市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合格标准。其行业规范、经营范围,饭菜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必须服从校方有效监督和定时检查。
6.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每份学生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列出菜肴品种)、饭菜价格优惠,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学院后勤处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中标方,中标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7.学院牵头由院方、中标方代表和学生代表组织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食堂的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有效监督检查,确保饭菜质量符合卫生要求,价格合理(不超过本地区高职院校学生食堂同类产品终端价格,否则院方有权责成中标人下调菜价,中标方一年内有三次拒不履行其义务的,视为违约,院方有权收回其经营权)。
8.学生食堂水、电、煤气收费标准依照宿迁市水电、燃气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其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9.院方提供的厨房及餐厅设备,在每学年末对食堂中标方使用设备情况进行清点造册,食堂固定资产每学年清点一次。中标方须积极配合此项工作。
10.中标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院方报告,经院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负责所有的装修费用。
11.中标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院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和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和维修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承包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2.中标方负责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我院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六、投标书编制要求
1.投标书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如属个人投标,尽可能多提供与之相关的材料
P1、企业概况
P2、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P3、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P4、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复印件
P5、阐述投标食堂经营方案
P6、经营优势和近两年的餐饮经营业绩及经营保证条件的说明
P7、经营风险承担、安全服务承诺书
P8、管理骨干人员一览表以及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书要求
(1)投标书要求A4纸编制。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2)投标书要求一式两份,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学院后勤处黄老师(188*****858)或林老师(151*****227)。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七、本项目招标的解释权归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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