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站生物除臭处理、污水处理、灭蝇处理及杀虫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1次)
垃圾处理站生物除臭处理、污水处理、灭蝇处理及杀虫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1次)
垃圾处理站生物除臭处理、污水处理、灭蝇处理及杀虫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1次)
依据武汉市青山区政府采购项目清单,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垃圾管理站的委托,对垃圾处理站生物除臭处理、污水处理、灭蝇处理及杀虫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JZB-ZCFW-2017-110
(二)项目内容:
1、本项目分四个包,各包采购内容和预算见下表,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三)章。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投标。
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万元) | 服务(交货期) |
1 | 生物除臭处理 | 18 | 3个月 |
2 | 污水外运处理 | 20 | |
3 | 灭蝇处理 | 18 | |
4 | 杀虫气雾剂采购 | 12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
2、多包投标规定:供应商可任选包段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各包通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2、近三年(自2014年以来)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供应商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4、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各包特定要求:
1、第1包
(1)供应商应是除臭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
2、第2包
(1)供应商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有三年以上相关运输营运经验,能协助进行渗透液的处理;
(2)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合法车辆(车况要好,密封要严);并具有有效的行车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的车辆具备武汉市交管局核发的本包段禁行路段的道路通行证(团结大道(杨春湖路至三环线段)、杨春湖路(欢乐大道至团结大道段));
(4)供应商拟投入的车辆驾驶员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证。
3、第3包
(1)供应商应是灭蝇剂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
4、第4包
(1)供应商是杀虫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则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
三、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要求
(一) 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1、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的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
联系人: 吴作栋(招标代理二部)
(二)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的资料要求:
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份(格式附后)。
2、针对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提供下列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第1包: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证明材料,经销代理商提供项目授权书。
(4)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一份)。
(5)《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第2包: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车辆行车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禁行路段的道路通行证。
(5)拟投入的车辆驾驶员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证。
(6)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2014年、2015年、2016年度各一份)。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第3包: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证明材料,经销代理商提供项目授权书。
(4)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一份)。
(5)《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第4包: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证明材料,经销代理商提供项目授权书。
(4)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一份)。
(5)《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三)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的程序要求:
1、供应商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其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信用查询通过的供应商,将查看其提交的报名资料(证件),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资料齐全的发售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谈判的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22日09:30时整截止(当日 09:00开始接收文件),提前提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提交谈判文件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2号开标室
(二)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8月22日09:30时整投标截止并开始谈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谈判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谈判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 2号开标室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六、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垃圾管理站和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青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垃圾管理站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2*****085
代理机构: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
联 系 人:吴作栋(招标代理二部)
传 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青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电话:***-********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0日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 |
拟投包号: | |
授权代表姓名: |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注: 1、以上内容由供应商自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以下内容需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 |
报名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
授权代表签字: |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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