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大河湾镇明星村易地搬迁幸福院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扎兰屯市大河湾镇明星村易地搬迁幸福院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扎兰屯市大河湾镇明星村易地搬迁幸福院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2017-07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扎兰屯市大河湾镇明星村易地搬迁幸福院项目已由扎兰屯市发展和改革局、扎兰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以扎发改字[2016]9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兰屯市大河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扎兰屯市大河湾镇明星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民房294.15平方米及其附属设施。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723214.00元

2.5招标范围:施工招标

2.6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质量要求:达到相关专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7年8月 29日15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行内蒙古海拉尔吊桥路办事处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扎兰屯市大河湾镇明星村易地搬迁幸福院项目施工

1

14465.00

****************799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扎兰屯市政府网(http://www.zhalantun.gov.cn/)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0日14时 30 分,地点为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扎兰屯市河西区财政局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电话形式(****-*******)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扎兰屯市河西区财政局会议室)。

2017年8月10日




标签: 搬迁 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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