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石化储运厂联合车间化工罐区异味治理EPC招标公告

燕山石化储运厂联合车间化工罐区异味治理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130*****001

招 标 公 告

储运厂联合车间化工罐区异味治理项目已由北京燕山分公司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北京燕山分公司环境隐患治理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组织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项目内容概况

储运厂联合车间化工罐区主要包括两部分区域,分别为:东流水和芳烃石脑油罐区,共计包括48 台浮顶储罐、10 台拱顶储罐、4 个区域装车栈台、四个隔油池。自2007 年开始,北京燕山分公司陆续对上述区域的部分储罐和装车系统等进行了尾气治理,将原先的尾气直排大气的方式改为集中密闭处理。储运厂的VOC-6/7 及VOC-9 装置投产后,罐区异味得到一定改善,但不满足现行规范相关限值要求,尤其是石脑油含轻组分较多时,处理情况不理想,硫化氢排放异味较大。已经实施了VOC 治理的排放点运行效果不佳,基本都不能满足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本项目范围主要是储运厂联合车间化工罐区新增一套尾气回收处理设施(TO 焚烧炉),以及配套的尾气输送管道、总图、电气、仪表、结构、给排水等设计。

2. 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储运厂联合车间化工罐区异味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包括详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投用、技术服务及最终版竣工图编制(含可编辑电子版)等;对EPC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协助联动试车、投料试运行、性能考核、项目文件归档、竣工验收和保修责任期间的服务等工作,并对EPC总承包合同内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2.2工作内容:储运厂联合车间化工罐区异味治理项目详细设计、采购、施工、配合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竣工验收等服务,并对EPC总承包合同内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2.2 资金来源:环保隐患治理费。

2.3 建设地点:燕山分公司储运厂。

2.4招标项目计划工期: 2017年8月20日开工,2017年10月31日交工。

具体开工时间以下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

(1)施工图设计质量、设计成品合格率100%,工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2)工程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100%。

(3)施工质量标准:安装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焊接一次合格率大于96%,工程质量优良;土建单项工程合格率100%,土建工程优良率达到60%以上,工程质量优良。

2.6报价方式:采用批复概算对应的费用基础上综合降点的方式。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需提供2014、2015、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投标人承诺);

(5)2014年以来具有石油化工项目同类(或类似)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业绩文件需提供合同或交(竣)工验收报告。

(6)2014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需提供投标人承诺)。

3.2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和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

3.3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十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或管理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三项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技术负责人或工程设计总工、副总工工作,且完成情况良好。

3.4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十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或管理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三项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设计经理工作,且完成情况良好。

3.5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八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6采购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八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7 HSE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八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形式:现金(需到财务部门开具凭证后到银行缴存)。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6日,9:00-11:30,13:00-16:30。购买地点:燕山石化公司机关B座422房间。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复印件;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5. 现场勘察: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发生费用自理。

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燕化公司招标大厅(公司机关档案楼F座101会议室)。

8.开标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燕化公司招标大厅(公司机关档案楼F座101会议室)

10.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11.请投标人注意:

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px.sinopec.co)加入中国石化投标人库后方可参加投标。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方可进行报名。未按照规定完成入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登录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

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12.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1号

邮 编: 102500

联系人:巴黎

电话: ********





标签: 治理 异味 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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