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机电工程系PLC扩展实训室工作台招标公告

2017年机电工程系PLC扩展实训室工作台招标公告


2017年机电工程系PLC扩展实训室工作台采购项目

招 标 人: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永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发 布 时 间: 2017年 8月 .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二、投标人须知.................................................. 3

(一)总 则................................................. 3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5

(三)开标................................................... 6

(四)合同的授予............................................. 6

(五) 详细评审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7

(六)比较与评价............................................. 8

第二章 采购清单............................................. 8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参数要求:..................................... 8

二、商务要求.................................................... 8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9

一 、合同协议书(格式)......................................... 9

二 、合同条款.................................................. 10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15

第五章 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25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项目名称

2017年机电工程系PLC扩展实训室工作台采购项目

2.1

交货期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验收工作。供货前需提供样品,业主确定合格后方可供货。

3.1

交货地点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4.1

招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戴月 电话:****-*******

4.2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李善福、刘星星

电话:****-*******187*****347152*****250

5.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2

采购预算

24000元

6.1

招标范围(内容)

详见采购清单。

6.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

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委费

招标代理费用壹仟伍佰元整,专家评审费以实际支付数额为准(无票据),(投标人在报价时须考虑此项成本费用),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用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13.1

澄清答疑方式

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2017年8月13日17 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1@qq.com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话:****-*******),招标人将在 2017年8月14日 17 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4.1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限价为:24000元,投标人的综合单价或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发布的综合单价或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5.1

投标时携带的原件

投标时应携带相关证件、证书、证明原件,以备查验。

16.1

投标有效期

60天

17.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缴纳,由招标人于开标现场收取。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8.1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装订。

19.1

签字或盖章要求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20.1

装订要求

装订整齐

21.1

具体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于资信证明文件袋内并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封口处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

22.1

包装袋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23.1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8 月 17 日10时00分

24.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中科永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 2017年8 月 17日 10时 00 分 (北京时间)

地 点: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125资产管理办公室

25.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125资产管理办公室

26.1

开标程序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现场随机抽取2名投标人检查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先资格审查,然后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拆封其商务标并宣布其投标报价交由评委进行评审。

27.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在学院专家库中抽取。

28.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中标候选人

29.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

30.1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31.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5%

户 名:另行通知书

开户银行:另行通知书

账 号:另行通知书

缴纳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

联系电话:中标后另行通知

说明:履约保证金在供货安装完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直接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两年)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32.1

付款方式

中标人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100%。

33.1

特别说明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技术要求:详见交易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3.标段划分:

3.1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固定单价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最低价评标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

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交易文件指定的地点,以便招标人澄清。

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联合投标(本条不采用)

12.招标代理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2.1条。

13.交易服务费(本条不采用)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20.2除交易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务必按以下顺序装订)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4)详细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附技术参数响应表、货物的详细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

(5)服务承诺:是否响应交易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7)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8)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9)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0)《招标内容及要求》中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技术要求的书面承诺。

注:1、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公章,原件须带至现场查验。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价,否则造成的一切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资格审查环节中,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及其他材料,投标企业可以提供带官方二维码的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替代原件,但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复印件二维码不清晰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运输、相关税金、培训、安装、调试和服务等全部费用。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本项目预算24000元),做无效标处理。

(三)开标

1. 开标

1.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1.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7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1.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也可邀请监察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投标资格。

1.4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中科永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持。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到场;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宣布开标顺序(先资格审查,再审查技术参数,最后宣布报价);

(5)评标委员会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技术参数符合性审查以及投标报价审查);

(6)评标委员会根据需要要求有关投标人就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7)主持人宣布初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质疑并复议;

(8)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标书进行比较和评价;

(9)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

(10) 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开标结束。

1.5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四)合同的授予

1. 合同授予标准

1.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2.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 履约保证金

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交易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五)详细评审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

1.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

1.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

1.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货物分项报价清单、投标函的总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1.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

1.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

(六)比较与评价

1. 详细评审即按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投标报价评审

2.1.1本项设置报价最高限价为5124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 不参加评审。(小于或等于此报价的均为有效报价)。

2.1.2评标委员会按修正后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2.1.3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第二章 采购清单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参数要求: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计

1

工作台

1、长1200mm,宽800mm,高750mm,板厚50mm,台面下放台式电脑,首件确认,与电控实验室工作台相似;

2、工作台参数,现场勘查联系人殷大澍,联系电话:139*****606

30

800

合计

二、商务要求

(一)货物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二)招标人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供货时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四)交货期: 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

(五)付款方式: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100%。

(六)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七)验收:

招标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中标人予以配合。货物在验收时,投标人应提供发票、装箱清单等。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 、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名称 编号

买 方: 卖 方:

电 话: 电 话:

(买方)的(项目名称)中所需(产品名称) 经公开招标,确定(卖方)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本合同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

(1)交易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

(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2、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

4、合同交货期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个月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工作。

5、保密条款

签定保密协议等

6、合同的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买 方: 卖 方: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二、合同条款

一.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招标人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的主要条款;

<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交易文件;

<5>有关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6>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2)合同文件使用技术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非标货物应按约定的技术性条款的标准和规范。

二. 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卖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卖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1)卖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

(3)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卖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卖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6、包装

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伴随服务

(1)卖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或指导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对买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买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

三. 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标的物的交付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2)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标的物。

(3)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招标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9、检验和验收

(1)在交货时,卖方应配合买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四. 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如买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卖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 合同价款和支付

11、合同价款和支付

(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合格的销售发票;

<2>买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3)买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4)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2、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买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买方要求退货的,应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卖方交付的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卖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4、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买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足。

(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买方仍需求的,卖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买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货物出现故障,中标人必须在接到报修电话 24小时内到现场并解决问题,否则将给予1000元/罚款/次。

15、不可抗力

(1)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 索赔

16、索赔

(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卖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4)买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卖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八. 履约保证金

17、履约保证金

(1)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交易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卖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买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五天内

退回。

九. 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8、合同的解除

(1)买方和卖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9、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 合同的生效

20、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经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十一. 争议解决

21、争议解决

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可选择:

(1)双方同时申请仲裁;

(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附则

2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3、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4)详细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附技术参数响应表、货物的详细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

(5)服务承诺:是否响应交易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7)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8)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9)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0)《招标内容及要求》中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技术要求的书面承诺。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公章,原件须带至现场查验。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价,否则造成的一切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资格审查环节中,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及其他材料,投标企业可以提供带官方二维码的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替代原件,但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复印件二维码不清晰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

附件1: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_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交易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1:

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

序号

品目名称

规格型号及参数

是否响应

其他情况说明

招标要求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投标货物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是/否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货物的详细配置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产地

生产厂家

详细配置清单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服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本承诺声明: (投标人名称)对本交易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其余内容可自行添加)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日 期:

附件4:

开标一览表

(注:开标一览表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唱标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总投标价\工期

总投标价 (大写): 元

(小写) : 元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投 标 函

致: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的采购。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 (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的采购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采购投标书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附件6:

分项报价清单(格式)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品牌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单 价

(注明单位)

合 价(元)

备注

报价合计

(大写)

注: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且须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否则为否决投标。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第五章 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2017年机电工程系PLC扩展实训室工作台采购项目交易文件进行确认。

招 标 单 位: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委托代理人:戴月

电话:****-*******

(单位盖章)

2017年8月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永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李善福、刘星星

联系电话: ****-*******187*****347152*****250

(单位盖章)

2017年8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作台 实训室 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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