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地方债资金使用项目(七)招标公告
市级地方债资金使用项目(七)招标公告
桓仁满族自治县市级地方债资金使用项目(七)招标公告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桓仁满族自治县八里甸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桓仁满族自治县市级地方债资金使用项目(七)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市级地方债资金使用项目(七)
2、招标人:桓仁满族自治县八里甸子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大南沟村,韭菜园子村,川头村,八里甸子村,秀里村。
4、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5、计划工期: 45天
6、招标内容:大南沟村综合服务中心、边沟工程,韭菜园子村文化广场工程,川头村文化广场工程,八里甸子村路间铺垫、自来水改造、边沟改造工程,秀里村景观墙改造工程。
7、工程质量:合格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零柒佰元(¥30,700.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3、没有处于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 2017年8月11至 2017年8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标报名。地址:本溪市溪湖区后石小学F1号楼1号门市。
2、报名要求:投标报名是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 8月11至2017年8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于2017年9月5日10:00时开标,开标地点为:桓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桓仁满族自治县八里甸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本溪市溪湖区后石小学F1号楼1号门市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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