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燃气改造招标公告

锅炉房燃气改造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北京北科博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政法学院锅炉房燃气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政法学院锅炉房燃气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BKBJ-HG-171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黄亦路(团河段)2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北科博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北科创业大厦8层8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燃气管道改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3、投标单位应为《北京燃气工程建设合格施工企业名录》内单位。4、外地进京企业应具备《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招标文件的获取:拟派项目经理携带下列项证明文件原件及所有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单位):1)投标人合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委派项目经理任命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及资质证书(承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报名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不得更换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项目,出具承诺书);4)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5)投标人近三个月(2017年4月--2017年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及每个月的详细缴纳明细单,须将项目经理相关信息标注。6)投标人近三个月(2017年4月--2017年6月)依法纳税的有效入账票据凭证。7)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两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本项目资信证明;8)外地进京企业《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查询日期为开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所有资料审核备案后方能购买本次项目的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1.78527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2日 09:00至2017年08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北科创业大厦8层80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购;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1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1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北科创业大厦8层8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相应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气改造 锅炉房 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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