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二次招标公告

1、本溪市牛心台棚户区改造和新立屯采煤沉陷治理工程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投资[2004]149号、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发改发[2007]148号文批准建设,现就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标段划分:

标段号
工程范围
层数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m2)
总建筑面积(m2)
建设地点

施工三
11-1#楼
6层跃7层
砌体
3829.70
3829.70
新立屯

施工四
23-1#楼
6层跃7层
砌体
3843.28
3843.28
新立屯

监理一
10#、11#、14#、17#、18#楼

砖混

23519.21
牛心台

监理二
11-1#、23-1#楼

砌体

7672.98
新立屯

(1)建设地点:本溪市。

(2)资金来源:本溪市市政府投资。

(3)招标内容: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工程施工、监理。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工民建或相关专业三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工民建或相关专业。

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业绩。

拟派项目经理、总监无其他在建主体工程。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监理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出投标申请,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投标。

5、拟在沈阳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于2008年8月19日-25日8:3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辽宁建设咨询公司10楼1013室(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1013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施工标段壹仟元整(1000.00元)/标段,监理标段伍佰元整(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施工三、四标段为4万元/标段;监理一、二标段为5000元/标段。

8、开标时间:2008年9月7日

招 标 人:本溪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本溪市东明三路33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丹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设咨询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

邮政编码: 110014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刘琳

日期:2008年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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