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洒水车招标公告
消防洒水车招标公告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该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询价通知书的购买:2017年08月14日至2017年08月16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在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地址:崇义县政务大楼三楼)购买,询价通知书工本费100元/本,通知书售后不退。
(七)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须在询价前一天以转账方式向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工行崇义支行,帐号:151*****292********)缴纳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整(¥12000.00元)(请备注项目编号)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须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 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开启时间:2017年08月22日10:0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询价会,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响应供应商的本单位员工(提供其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且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开启)会,否则作响应无效处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由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货款。质量保证金为货款的5%,该款项由中标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货款时先自行缴交或由中心在货款里扣除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招标文件。
(十一)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询价招标文件。
(十二)已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三)联系方法:
1)品目一采购单位:崇义县丰州乡人民政府
地址:崇义县丰州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厚荣
电话:150*****556
品目二采购单位:崇义县铅厂镇人民政府
地址:崇义县铅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袁升红
电话:135*****448
品目三采购单位:崇义县长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崇义县长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云
电话:138*****382
品目四采购单位:崇义县文英乡人民政府
地址:崇义县文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清琳
电话:137*****282
2)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名: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行崇义支行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地址:崇义县政务大楼3楼
联系人:方来强
电话:****-*******
邮箱: jxzfgz@126.com
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章验证失败 |
|
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受崇义县丰州乡人民政府、崇义县铅厂镇人政府、崇义县长龙镇人民政府、崇义县文英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消防洒水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XZF2017-CY-X021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消防洒水车 | 额定装载质量(kg):6000 整车整备质量(kg):5300 最大总质量:11495 外形尺寸(mm):6850×2480×2550 轴 距 (mm):3800 功率/排量(KW/ML):88/3856 最高车速(km/h):95 前轮距(mm):1831 后轮距(mm):1640 前悬(mm):1180 后悬(mm):1870 接近角(°):16 离去角(°):13 驾驶室:平头单排可翻转驾驶,配原装空调。 轮胎规格:7.50R16 罐体容积(L):5000L 消防泵:CB10/40 消防泵流量:40L/S 洒水宽度≥14m压力1.0MP 要求:1、消防洒水车具有自吸自排功能。前冲后洒、侧喷,后置工作台。 2、带高压枪,高压枪喷水可调节成柱状和雾状;配备大功率专用消防泵,配备消防水炮,带消防接头。 每台消防洒水车带消防水泵配置:①10盘水带、②2支水枪、③3套消防作战服、④消防警报灯 | 辆 | 4 | 600000 |
总合计:人民币陆拾万圆整(¥:600000.00 元) |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该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询价通知书的购买:2017年08月14日至2017年08月16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在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地址:崇义县政务大楼三楼)购买,询价通知书工本费100元/本,通知书售后不退。
(七)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须在询价前一天以转账方式向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工行崇义支行,帐号:151*****292********)缴纳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整(¥12000.00元)(请备注项目编号)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须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 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开启时间:2017年08月22日10:0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询价会,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响应供应商的本单位员工(提供其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且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开启)会,否则作响应无效处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由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货款。质量保证金为货款的5%,该款项由中标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货款时先自行缴交或由中心在货款里扣除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招标文件。
(十一)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询价招标文件。
(十二)已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三)联系方法:
1)品目一采购单位:崇义县丰州乡人民政府
地址:崇义县丰州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厚荣
电话:150*****556
品目二采购单位:崇义县铅厂镇人民政府
地址:崇义县铅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袁升红
电话:135*****448
品目三采购单位:崇义县长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崇义县长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云
电话:138*****382
品目四采购单位:崇义县文英乡人民政府
地址:崇义县文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清琳
电话:137*****282
2)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名: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行崇义支行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地址:崇义县政务大楼3楼
联系人:方来强
电话:****-*******
邮箱: jxzfg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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