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痕迹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痕迹实验室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 | ||
采购单位 | 太原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太原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12日 09: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12日 08:00至2017年08月18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06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8.53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太原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太原市迎泽区候家巷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大利 联系电话:135*****0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 | ||
附件: | |||
附件1 | ********C1E491A02F" target="_blank">2017-8-11-G公开招标公告.doc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痕迹实验室设备公开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痕迹实验室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2017-8-11-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军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候家巷1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大利 联系电话:135*****0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关于太原市公安局所需痕迹实验室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公安局所需痕迹实验室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痕迹实验室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7-8-11-G
3、项目概况: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了提高重、特大疑难案件现场痕迹物证的提取率,利用率,更好的为下一步侦查破案服务,近期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拟采购进口痕迹实验室设备,包括多波段光源、锁孔内窥镜、大空间熏显棚。
4、招标内容及采购预算:共一包,采购预算价485,350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第一包
序号 | 品 名 | 技术参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1 | 锁孔内窥镜(刑侦) | 1、进口内窥镜提供卓越的图像质量,以及易用性与位于手柄内部的高强度LED光源; 2、没有光导缆妨碍检查,提供2路衔接,允许大的表面非常容易检查; 3、内窥镜外径≤4毫米,有效长度 51cm(正负1cm);双向转角(向上120°/向下120°(正负2°);景深;6-100mm;光源;3W的白色LED灯。 4、配备有可充电的3.6V锂离子电池,提供≥90分钟的连续运行时间。 5、具有灵活的插入轴高强度3瓦特的白光LED光源(5500K的色温度)。 6、一体化设计,所有调节一个手指即可操作,适用于细小口径管道、枪管观察、锁孔痕迹检验等 | 1台 | 125,000.00 |
2 | 便携式多波段光源(刑侦) | 1、尺寸15cm×11cm×3cm(正负1cm),重300克(正负5克); 2、内置锂电可连续使用≥2小时,另配2块锂电并配有交直流和车充电源接口; 3、BMT灯头:具有450nm(检验体液、牙齿、骨头碎片咬痕 瘀伤)、480nm(检验微量物证和荧光指纹)的波长组合高强光输出≥1000毫瓦; 4、光强四挡可调节:400mw/600mw/800mw/1000mw; 5、LPS灯泡寿命≥50000小时。 | 1台 | 84,550.00 |
3 | 大空间熏显棚(刑侦) | 用于对汽车,大型检材物等客体表面及内部潜在手印的熏显,并可对室内现场等密闭空间进行熏显,具有携带方便,安装简单快速,操作方便,熏显全面等特点。 一、参数要求: 1、产品为原装进口,一体化便携式设计:控制器,湿度探测器及所有显胶加热循环单元均置于同一个包装箱体内,包装箱体要求具有轮子,把手及拉杆,非常方便携带及运输。 2、操作完全自动化控制:要求控制器能对熏显空间内的湿度值,各熏显单元工作状态,熏显时间及清洁时间进行完全自动化控制,无需人工介入。 3、湿度自动化控制:内置湿度探测器,无需人工手持湿度表进入测量;设备能够根据时时测得的内部湿度值,自动化控制加湿器的工作状态,使内部湿度值稳定地保持在设定值,误差小于±5%rh,此过程为全自动化控制,无需人工介入。 4、控制方式分为:有线控制和无线控制2种模式;其中无线控制方式为控制器和各工作单元通过无线电方式通讯,无需电线及数据线连接。此模式可以对绝对密闭空间内部进行熏显,而控制器可以在熏显空间外部通过无线方式对湿度及各工作单元进行控制。 5、主控制其为触摸式输入电子显示屏,各参数可以直接触摸式输入;同时,主控制器显示屏上可以直观实时显示温度值、湿度值、工作状态、熏显时间及清洁时间等。 6、湿度控制参数:控制范围:50%——90%,默认为80%rh,自动化监测及控制,无需人员进入熏显空间内测量,同时实际湿度值要实时显示在主控制器的显示屏上,方便观察及评估。 7、熏显时间:0——100分钟,可调,标准默认熏显时间为60分钟。 8、清洁时间:0——100分钟,可调,标准默认清洁时间为60分钟。 9、工作模式可调,分为M1,M2,及M3三种熏显加热循环模式,其中M1模式为辅助熏显单元工作,M2模式为主熏显单元的水平熏显单元工作,M3模式为辅助熏显单元和主熏显单元的水平熏显单元均工作,此3种模式适合不同情况下针对性使用。 10、配备原装进口粉末熏显胶100克,挥发温度为230度,具有荧光功能和非荧光功能。 11、配备原装进口纳米荧光悬浮液4瓶,每瓶250ML,共1000ML,采用二氧化硅纳米粒子合成,该荧光悬浮液采用背景染色法对熏显过的物证提供更好的对比度和清晰度。纳米荧光悬浮液,可对木块表面增强42%清晰度;对白色瓷砖增强27%清晰度;对棕色打包胶带增强34%清晰度。 二、配置要求: 1、整套系统分为:控制器,主熏显单元,辅助强熏显单元,自动化湿度探测器,加湿器,标准帐篷和小件物品熏显帐篷。 2、控制器为独立设计,具有自给电源,触摸式输入电子显示屏。 3、主熏显单元为一体化设计,内部包含一套独立水平熏显单元;并可同时控制加湿器,辅助熏显单元及清洁系统,并受控制器控制。 4、辅助熏显单元:高度可调,气流循环方式为正向型循环,两套辅助熏显单元于对角放置,可形成有效循环气流,保证熏显空间内湿度、熏显胶浓度及气流均匀稳定;也可以针对复杂局部客体做正向加强熏显,提高手印检出率。 5、自动化湿度探测器:可以自动化探测熏显空间内部湿度,并反馈给控制器,控制器再根据实际湿度值控制加湿器的工作状态,使内部湿度稳定,准确地达到设定值,此过程为自动化控制,无需人工介入。 6、加湿器:提供熏显空间内湿度蒸汽。 7、标准帐篷:不小于长6米*宽3米*高2米。 8、小件物品熏显帐篷:不小于长2米*宽2米*高2米。 9、熏显胶及蒸发皿若干。 | 1台 | 275,800.00 |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交货(完工)时间:合同签订日后30日内。
交货地点:太原市
7、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7)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与大空间熏显棚配套的进口纳米荧光悬浮液经国家认可的、具有CNAS、CMA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化学品危险性鉴别分类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
(8)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12日至2017年8月18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9、投标样品提交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6日 上午 08:00—09:00
(2)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3)投标人须提供原装进口粉末熏显胶样品(100g,区别非常规水剂液体型熏显胶)、原装进口纳米荧光悬浮液样品(250ML)。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 2017年9月6日 上午 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9月6日 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1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2、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包括: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3、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4、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5、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 编:030002
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
贾慧智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候家巷19号 邮 编:030001
联系人:王大利 联系电话:135*****000
16、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17、公告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 1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7)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与大空间熏显棚配套的进口纳米荧光悬浮液经国家认可的、具有CNAS、CMA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化学品危险性鉴别分类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8)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53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2日 08:00至2017年08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6日 08: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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