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门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现场公共部分零星土建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海门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现场公共部分零星土建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现场公共部分零星土建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提示:本项目为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项目。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就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现场公共部分零星土建修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 项目名称: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现场公共部分零星土建修缮项目
1.2项目概况:华能海门电厂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朝阳区海门镇洪洞村,总设计装机容量6×1000MW,一期工程为2×1036 MW(2台机组)。为配合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确保现场安全文明能够得到及时治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拟将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现场公共部分损坏的土建项目进行复原修缮。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现场公共部分零星土建修缮项目招标,具体见招标规范书。
2.2 工期:计划工期 60天,处于生产工作期间进行,需服从甲方工作调度安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将考核乙方违约金;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4.1中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两个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土建配合业绩,投标人的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在评审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证明(如投运)的原件进行核对。

4.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人员(如要求)需具有许可作业安全资格证,承包招标项目所需(例如:检修工具、及专业人员等)特种行业操作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具有法定部门颁发的证书。
4.4备有满足本工程需要作业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必须的试验、测量设备以及仪器仪表;健全的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
4.5中标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专责、水工作业人员提供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
4.6中标单位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具备进场准备相关工作。
4.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或分包。
4.8中标单位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中标后以上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4.9预中标单位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30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签订,按甲方需要具备安排项目专家到位。并提前进厂安全教育培训及办理开工准备等工作事宜。
4.10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华能系统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承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被列入黑名单;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维护)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4.1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三年经营利润处于盈利状态)。
4.1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14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不满足上述实质性要求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参加投标(如涉嫌业绩造假资料,经调查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媒介:在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ecmall/)及本次公告在()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ecmall/)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平台未认证供应商即非平台供应商点击申请参与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后需按要求提交相应信息和资质,填写完整后申请方可生效;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本项目标书不需要购买)
5.4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8月12日11:00时起至2017年08月17日11:00时止,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ecmall/)上传报名表、企业法人营业(有效期内)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封面、签字页)等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初步审核合格后,投标人才可下载招标文件。
5.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5.1 经电厂初步资格审核后,投标人直接从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5.2招标文件获取失败或其他问题,与招标方联系人联系。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华能海门电厂;
6.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2.1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申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2.2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方在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启动开标按钮,各投标申请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6.2.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华能海门电厂
邮编:515132
联系人:李小姐,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165(胡先生)、139*****327(李小姐)
邮箱:hnhmlsy@163.com

特别提示:
由于本项目为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项目,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按如下联系方式咨询: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联系人:张连新:186*****601、400-6611-700
万 博:135*****292


(项目名称)公开招标报名表
单位名称公司注册地址
企业性质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公司股权结构
类似业绩(体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项目规模、投产时间等)(可增加行或附表)1、(请按照工程交竣工顺序依次列项)
2、
3、
4、
授权代表职 务
固定电话手 机
传 真E-MAIL
公 司 地 址
邮 编
有关说明我公司所提供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等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附 件包括且仅限于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有效期内)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4、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封面、服务范围、签字页)
5、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资质等证明材料。
注: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可编辑版word文件;报名文件电子版须在中国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内提交,并发送招标人邮箱hxq1029@21cn.com
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相应检测报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列表及合同等资料扫描件。报名资料须制作成一个word文档。
投 标 人: (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7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 土建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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