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吨压缩式垃圾车招标公告
3吨压缩式垃圾车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就苍南县赤溪镇3吨压缩式垃圾车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 CNDL*******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3吨垃圾压缩收集车 | 1 | 辆 | 28.000000万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名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17-08-14至2017-08-1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苍南县灵溪镇江湾北路玉苍大厦B幢1602室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300(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7-08-31 09:30:00
七.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报名区
八.谈判时间:2017-08-31 09:30:00(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谈判保证金(元):4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苍南支行营业部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谈判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机构介绍、报名登记表;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拒绝其投标。本次报名所提交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3.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入库,以便后续事宜的办理。
4.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仍可以允许其获取和报名,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5.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采购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地址:苍南县赤溪镇文卫路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783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湾北路玉苍大厦B幢1602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7927
传真:********7927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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