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总局版综合办公系统运维谈判公告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总局版综合办公系统运维谈判公告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总局版综合办公系统运维谈判公告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其所需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总局版综合办公系统运维
二、项目编号:中天华采购招字2017-35号-2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报价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总局版综合办公系统运维 | 240000 |
注:报价单位首轮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价格,否则予以废标处理;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服务内容各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项目概述: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综合办公系统的推广应用,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统一使用总局版综合办公系统,为保证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要有专业公司做专门的运维,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运维也包括与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相关的主机、数据库、中间件、MQ及存储等。需要竞谈公司指派素质较高、熟悉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应用流程、经验丰富、并有独立工作能力的工程师现场进行运行维护。
3、服务内容:总局版综合办公系统运维。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一年止。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报价人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本次报价截止日前报价单位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或具有有效的社保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9、本次报价截止日期前报价单位最后一次纳税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检察院开具的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8月16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211
3、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联系人:苏岩,薛珊,联系电话:****-*******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10:00
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太原市水西门街23号
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岩,薛珊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
九、本次谈判公告公示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6日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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