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心试验室建设项目试制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技术中心试验室建设项目试制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技术中心试验室建设项目试制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技术中心试验室建设项目试制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桂工信装备函【2014】9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t设计、□采购、t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柳州市柳东新区火炬大道与宝骏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建设规模:

技术中心试验室建设项目试制中心为一栋主体为2层,局部1层/4层的建筑,占地面积约30000㎡,建筑面积约56000㎡,建筑高度约21.5米,最大跨度27米。局部1层为门式钢架结构,主体2层、局部4层为钢框架结构,试制中心内部设有冲压生产区域、机加工生产区域、车身生产区域、总装生产区域及相应的公用辅助生产设施设备、检测设备等。

项目主要内容为试制中心的土建及公用设施安装。

合同估算价:18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t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420天(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

招标范围:设计:包含试制中心的平面布置、工艺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报建所需的设计方案、专篇编制。施工:上述工程的全部土建施工、公用设施安装。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单位具有机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原则上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 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3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规定不少于3人。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t有要求,要求设计单位从2014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1 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0平米以上汽车整车工艺车间(冲压、焊接、涂装、总装)或发动机车间或汽车试验室B+U工程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家设计单位和 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设计有关证明材料开标时带原件验证。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21日, 投标人凭本单位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身份证号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lzzb.com/gxlzzbw/)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 8月21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回执”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服务大厅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备注:招标文件售价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03〕7号文件关于招标文件发售的有关规定,不超过250元/本】。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6日 9时00分,地点为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t综合评估法

9. 交易服务单位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举报电话:****-*******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柳州市河西路18号 地址:南宁市滨湖路55号南湖国际广场6号楼404房

邮编: 邮编:530021

联系人:江银河联系人:潘厚

电话:****-******* 电话:****-******* 152*****676

传真: 传真:0771-5766404

电子邮件:yinhe.jiang@sgmw.com.cn 电子邮件: dingce0771@163.com

网址: 网址:www.gxdingce.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市金湖北路支行

账号: 账号:45001604264050700796

2017年 8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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