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自动拍照系统设施更新采购项目

大连市公安局自动拍照系统设施更新采购项目

大连通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自动拍照系统设施更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LCG2008-0760
二、招标内容:
(一)超速自动拍照设备9套(包括更换显示屏、闪光灯、拍照机、检测器、控制器;维修线圈、电缆;金属杆更换;改造宽带或光缆;计量检测);
(二)闯红灯自动拍照设备20套(包括更换闪光灯、拍照机、检测器、控制器;维修线圈、电缆;改造宽带或光缆)。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2005年8月1日(含2005年8月1日)以后自动拍照设备安装或维护维修工程业绩不少于三个;
(三)外地投标人须在大连地区设有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08年8月20日起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联合路和五一路交叉路口北)。
五、报名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2005年8月1日以后自动拍照设备安装或维护维修工程业绩原件(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不少于三个)、大连地区设有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8年9月9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通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401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08年9月9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通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401会议室开标。
九、招标人:大连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仁琚电话:0411-********
十、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科宇电话:0411-****************
传真:0411-********(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玉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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