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新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七二七中队营房及训练场工程
【黑河】新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七二七中队营房及训练场工程
招投标编码: | SG1107G17004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7-08-14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8/14 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8/18 17:00:00 |
报名地点 | 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电话: | 0456 ******* | 联系人: | 安庆伦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新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七二七中队营房及训练场工程 | ||
建设单位: | 爱辉区森林防火指挥监测中心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爱辉区七二七林场内 | ||
招标范围: | 施工总承包 | ||
公告说明: | 新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七二七中队营房及训练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1107G17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七二七中队营房及训练场工程已由黑河市爱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黑河市爱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七二七中队营房及训练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爱区发改投资[2017]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爱辉区森林防火指挥监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奖金和地方匹配,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补助奖金82.8%、地方匹配17.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爱辉区七二七林场内。 2.2建设规模:新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七二七中队营房及训练场,营房占地面积673.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96平方米,地上4层,总高度14.85米,训练场4800平方米,砖混结构。 2.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465.2万元。 2.4计划工期:2017年9月9日开工,2018年9月30日竣工;工期386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不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类似项目业绩指:指提供的工程项目业绩同招标工程有着等于或大于的层数、面积,相似或优于的结构类型(其中框剪结构优于框架结构,框架优于砖混)。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与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凡投标项目班子中的拟派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的证书与投标企业不符的不得参加投标。 3.5 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拟派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按自动退标处理;凡到场的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件不符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按自动退标处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先登记时间为准。(名词释义:“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的比例超过50%;或出资、股份比例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7 潜在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2014-2016年针对本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2017年的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盖单位公章));如有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8 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投标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必须真实并与中标企业相符;如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外省进入我省的施工企业,必须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自行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报名,报名时限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17时00分,按照招投标监管系统的要求内容如实申报,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本项目投标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开标前一小时内,在黑河市通江路12号-黑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5楼-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大厅现场签字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http://www.hljztb.com/、招标公告附件形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工程量清单光盘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工程量清单光盘(一正一副)每张100元,投标人在领取光盘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5日09时00分,地点为 黑河市通江路12号-黑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5楼-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大厅。开标时查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有效身份证的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证件不符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按自动退标处理,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其他 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等,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招标公告附件形式)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查阅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爱辉区森林防火指挥监测中心 地 址:兴林街20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黑河市龙滨路21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 2017年8月14日 | ||
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465.2 | ||
公告附件: | 图纸.rar 招标公告.doc 新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七二七中队营房及训练场工程清单.rar 监测中心施工招标文件.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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