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薄第二标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薄第二标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重发公告)
1、丰县盛本实业有限公司的2017年丰县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为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第二标段工程设计的投标。
2、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3.1标段划分:三个标段,本公告为第二标段工程设计;
3.2项目地点:丰县城区和各乡镇;
3.3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包括电动产业园配套学校(一期、新建学校)、欢口镇常庄小学迁建(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欢口镇创新小学(新建教学楼)、欢口中学(新建餐厅),总建筑面积约39000㎡;
第二标段:包括凤城街道办事处张五楼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丰县初级中学(新建教学楼)、实验中学(新建餐厅)、宋楼镇刘王楼小学(新建教学楼)、范楼镇京庄小学(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大沙河镇李寨初级中学(新建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约36600㎡;
第三标段:包括人民路小学(新建教学楼)、首羡镇中心小学迁建(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赵庄镇刘集小学迁建(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王沟镇育才小学(新建教学楼)、顺河镇青年路小学(新建教学楼),总建筑面积约24700㎡;
注:上述建筑指标仅供参考,项目实施时,以经丰县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为准;建设基本内容详招标文件。
3.4设计周期:自合同签定后4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资料,方案设计经批准后4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
3.5技术标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
3.6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国家规定年限;
3.7招标范围:
3.7.1方案设计:包括2017年丰县中小学校安工程和改薄项目各标段工程设计所含所有项目。中标人负责上述工程方案设计、全过程后续服务(包括方案论证、方案汇报、方案报批、出图、技术交底等所有后续服务等),中标人必须确保设计经济合理、通过丰县规委会专家评审和丰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7.2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包括2017年丰县中小学校安工程和改薄项目各标段经批准的方案设计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内容。中标人负责上述工程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全过程后续服务(包括提供完整规范的地质勘探成果资料、审图、出图、免费变更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竣工验收等);除因委托人要求需对设计图纸作较大修改(含重新图审)以至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外,不再增加设计费用。
3.7.3具体设计内容详“2017年中小学校安工程、改薄项目实施计划表”。
3.8设计深度、设计内容和相关要求:
3.8.1方案设计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符合城乡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安全、绿色、节能、环保要求,对功能、技术、经济和美观等进行设计,体现海绵城市理念和楚韵汉风风格,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设计方案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符合丰政发[2013]20号《县政府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报审规定的通知》和丰建指办发[2013]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补充意见》文件要求。
3.8.2施工图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必须依据经批准的方案设计成果资料,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抗震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必须确保施工图设计经济合理、尽可能降低工程成本,确保使用功能和安全功能。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注:若中标人不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在签定委托设计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与工程勘察单位的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必须是中标人)。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4.5投标申请人在本项目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
4.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截图后上传)。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网银或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5.2投标申请人采用网银或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5.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4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
开户行:建行丰县支行
账户号:********136*****4182
开户名: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5.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7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委托设计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8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21日。
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年8月21日17:30前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8月25日10: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14时30分。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分值设定:
①投标报价 40分
②技术标 40分
⑴设计人员构成 15分
⑵项目解读和设计构思 25分
③综合标 20分
⑴项目负责人从业经历 3分
⑵投标人信用情况和业绩 7分
⑶项目负责人业绩 10分
9、其他:
9.1本项目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除招标文件另行规定外,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9.2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和分支机构投标。
9.3委托设计合同方式: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控制价为30元/㎡。
9.4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有一个标段的中标机会,投标保证金只需缴纳贰万元即可(缴纳时,如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注明“2017年丰县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薄项目投标保证金”即可;如仅申请一个或二个标段的投标,需注明所投标段名称)。
9.5设计费支付方式:委托设计合同签定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方案设计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并提供设计成果资料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主体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图审完成并交付招标人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所有配套工程完成并交付招标人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设计费用。
9.6在第一次公告已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联系人:孙建立 联系电话:********69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人:郑淑闻 联系电话:********9200
2017年8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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