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蔬菜优质安全生产技术研发条件能力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设施蔬菜优质安全生产技术研发条件能力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鄂采计【2017】-17945号"确认书的要求,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设施蔬菜优质安全生产技术研发条件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就下列仪器设备及服务的采购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HBZSZB-2017-078;
2.招标内容:“设施蔬菜优质安全生产技术研发条件能力建设”项目二次。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支) | 采购预算(万元) |
二 | 植物培养箱(进口) | 1台 | 14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进口) | 1台 | ||
四 | 原子吸收光谱议(进口) | 1台 | 55 |
六 | 拖拉机及耕整机具 | 各1套 | 25 |
七 | 温室安装 | \ | 60 |
注明:含设备、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售后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二、包四、包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3.3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供所投货物有效证明文件;
3.4 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拟投产品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本项目各包分别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整体性投标;不接受拟投产品完全相同的两个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6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境内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7持合法、有效证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包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温室设备的生产、安装;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在近两年的招投标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3.4 投标人必须满足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5 供应商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持合法、有效证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整(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南国悦公馆1206室】。
包二、包四、包六报名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投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产品专项授权函等(授权函上需明确设备名称,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盖鲜章)
包七报名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及信用中国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盖鲜章)
5.招标文件售价:各包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本项目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4日下午2:0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和未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7.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南国悦公馆1207、1208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发布媒介: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
联系人:邓晓辉
联系方式:159*****10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南国悦公馆1206室
邮编:430000
联系人:彭贵虎
电话:027-********-***
传真:027-********
户名: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503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何家垅支行
同城清算行号:840368
电汇行号:********3543
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人姓名),现授权委托(姓名)为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购买(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月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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