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村满族民俗馆招标公告
将军村满族民俗馆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将军村满族民俗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7Z05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将军村满族民俗馆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满族民俗馆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资金约为191.2124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09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30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在被列入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9日至2017年0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不另行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29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 人:李军
电 话:131*****70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联 系 人:贺志钢
电 话:180*****969
2017年08月0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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