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地区“煤改气”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HZB2017-JN-063)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年农村地区“煤改气”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HZB2017-JN-06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2017年农村地区“煤改气”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HZB2017-JN-06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机关委托,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2017年农村地区“煤改气”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2017年农村地区“煤改气”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HZB2017-JN-063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1.项目内容:氮氧化物50毫克/千瓦时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冷凝型燃气壁挂炉采购。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403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相关内容;(三)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罚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经营所在地或津南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罚罪档案告知函》(四)具有独立的生产基地;具有知识产权、专利技术、标准产品检测实验室。(五)取得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书; (六)具有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七)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八)企业近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严重的用户投诉;产品、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九)燃气壁挂炉质量满足国家对燃气热水设备的相关要求,达到《GB20665—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一级以上能效等级要求,符合《GB25034—2010燃气采暖热水炉》标准;氮氧化物排放符合DB11/139-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应低于50mg/kw.h,现场需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原件。(十)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十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8-11到 2017-08-18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天津市南洋建设集团13层1303)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领取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8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8-23 09: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8-23 09: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天津市南洋建设集团13层1303)】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立芳 2.联系电话:130*****25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田洪顺:139*****30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天津市南洋建设集团13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机关、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17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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