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1#楼室内窗帘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1#楼室内窗帘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1#楼室内窗帘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受常德市鼎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1#楼室内窗帘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1#楼室内窗帘安装工程
二、招标编号: HNRSCD-17-018
三、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室内窗帘安装工程;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招标文件售价及其他:
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14日起至2017年08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时需提供: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其他:
1、兹定于2017年09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进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应递交以下原件资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核:营业执照(副本)、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30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7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帐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十、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鼎城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十一、行贿档案查询规定
如果投标单位在“高检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行贿行为记录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二、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常德市鼎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鼎城区灌溪镇五里村3组
联系人:胡 艳
电 话:181*****0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美景大厦8楼801室
联系人:周 彬
电 话:****-*******
湖南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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