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部队物资储备库银川库环氧树脂地面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部队物资储备库银川库环氧树脂地面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TC-GC-2017-0412
公安消防部队物资储备库银川库环氧树脂地面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夏消防总队的委托,对公安消防部队物资储备库银川库环氧树脂地面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就本项目所需递交密封投标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安消防部队物资储备库银川库环氧树脂地面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XHTC-GC-2017-0412
三、采购内容及资金预算:
拟对现有环氧自流坪地面破损严重部位的基础进行打磨和平整度处理后,做环氧树脂地面(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资金预算:137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6、生产厂家环氧树脂地坪的检测报告;
7、生产厂家环氧树脂地坪的合格证书;
8、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注:请将上述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内,1-5、8项现场携带原件备查,6-7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不按要求提供的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五、投标人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起至2017年8月18日,每天8:3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紫云华庭42-2-102室)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告知函原件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现场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每套50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
1. 2017年8月24日10时00分(招标人自9时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投标地点:建材大厦(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17层)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17年8月24日10时00分
2 开标地点:建材大厦(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17层)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消防总队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
联系人:杨助理
电话:138*****633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紫云华庭42-2-102室
联系人:兰芳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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