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一体化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送达一体化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丰城市人民法院的委托,依据丰财采购通知书要求,就“丰城市人民法院送达一体化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弘和-FC2017-039
2、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技术参数 |
送达一体化专用设备 | 1 | 套 | 8.5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
3、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特别提醒: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评标方法和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6、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时间: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7年8月16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拟投标人需到江西丰城市新城区紫云北道国贸广场江西弘和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21日 下午14:30整 (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丰城市第二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开标室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8月18日之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1700元(大写:壹仟柒佰元整),并作为其响应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缴纳以汇款方式缴纳(汇款缴纳按下列账号缴纳,缴纳完成后请及时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及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汇款需注明:“××公司弘和-FC2017-039”
收款单位: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账号:14-0811 0104 0014 02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市支行营业部
10、采购单位:丰城市人民法院
11、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传真/电话:137*****079
联系地址:江西丰城市新城区紫云北道国贸广场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cztbw.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2日
招标
|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