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17年食堂售饭及超市消费系统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17年食堂售饭及超市消费系统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17年食堂售饭及超市消费系统〕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采购内容
食堂售饭机及售饭系统软件、收银机及收银系统软件、读卡器及小票打印机。最高限价2.45万元(含税)。
二、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或认缴资本)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合法经营的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已按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参选报价。
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比选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参选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7)存在因与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存在薪资纠纷引发的法律诉讼、群体事件等不良记录的;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8月15日至2017年08月17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宜宾市南岸建国路12号电信大楼8楼物资直供中心〕。
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17日16时00分〕,递交地点为〔宜宾南岸建国路12号电信大楼8楼物资直供中心〕。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邮编: 644002
联系人: 谢静梅
联系电话: 153*****200
传真: ********841
电子邮件:153*****200 @189.cn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日期: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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