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长庚街道综治中心设备配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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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武陵区人民政府长庚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武陵区长庚街道综治中心设备配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 武陵区长庚街道综治中心设备配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采购编号: 武财采计[2017]000296
委托编号: HNZJC2017-HW(CD)-085
4、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及预算:
包/品目号标的名称预算价格
1武陵区长庚街道综治中心设备配置采购项目360,400元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1武陵区长庚街道综治中心设备配置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
否(√)
是()
否(√)
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第1包 武陵区长庚街道综治中心设备配置采购项目: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6、其他说明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08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一室(常德市鸿鑫桃林7楼(原桃林宾馆) (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五、确定邀请供应商谈判(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活动。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陵区人民政府长庚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聂德文电 话:135*****567地 址:芙蓉中路1009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明电话:********7058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39号维一星城
日期:2017年08月14日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我们,



标签: 综治 街道办事处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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