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调提水工程太平集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引调提水工程太平集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灵山县引调提水工程太平集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桂财农【2016】96号文已资金下达、钦州市水利局钦市水审【2017】2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招标人为灵山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灵山县太平镇。
建设规模及范围:新建首部加压泵站,水源处理工程场区,加压泵站至水源处理工程场区管线,全线长7.65公里的输水管路等全部内容。
项目编号: BJCJX-GXGKGC-170437 。
工期要求:12个月。
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
招标内容:广西灵山县引调提水工程太平集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4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现场施工指导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现场施工指导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现场施工指导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5.3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函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内查询有效,原件开标核查(并将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3.5.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5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 2017 年08月15日至08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发售地点: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新华路337号)
联系电话: ****-*******
发售方法:
购买招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有关证明原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投入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本人前往,购买文件需提供:1)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水利建筑工程专业)和职称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施工指导员证书及上述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上述证件都必须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2)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3)区外投标人还须提供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核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打印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进行查验。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投标保证金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另外收取),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现金到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支付。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山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石宝岭灵山县水利局内 地 址:广西钦州市新华路337号
邮 编:535000 邮 编:535000
联系人:黄主任 联 系 人: 潘 梅
电 话:****-******* 电 话: ****-*******
E-mail:********86@qq.com">********86@qq.com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 0777-*******
灵山县水利局 电话:****-*******
二○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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