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期建设项目(科研监测及野生动物保护站)(第二次)招标公告

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期建设项目(科研监测及野生动物保护站)(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期建设项目(科研监测及野生动物保护站)(第二次)已由岳阳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经发招[2016]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期建设项目(科研监测及野生动物保护站)(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羊角山

2.3 规 模:建设规划用地涉及科研与监测工程中的监测用房及辅助工程、野生动物保护工程中的业务用房及辅助用房计容面积为2033M2,不计容面积为216M2。总投资约460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期建设项目(科研监测及野生动物保护站)(第二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在岳阳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子公司,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地企业,联合体由市外企业与本地企业(在岳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的公司或子公司)组成联合体,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由联合体双方成员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均无在建项目和在建信息(以湖南省建筑信息网监管平台查询为准)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经报名确定后不得擅自更换,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5根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岳建发[2016]38号文中“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本项目须由已取得岳阳市诚信等级“AA”级及以上的企业投标人参与投标(上一年度被评为岳阳市级“十佳企业”的可以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岳阳市诚信等级及企业人员名单到岳阳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网址:www.yyjs.gov.cn)。

3.6投标人员及本单位在职人员无投标挂靠行为,投标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且没有被限制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地企业(在岳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子公司),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岳建发[2016]38号文件《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暂行办法》和《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法。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5.2 交纳时间:2017年9月5日12时00分前,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6.1报名时间:工程投标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14日8:30时至2017年8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区县http://bidding.yyjs.gov.cn/Portal/OldIndex.aspx)上进行网上报名(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段内网络自动受理,逾期不予受理。6.2投标人凭《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的报名回执、联合体协议书(独立投标人不须提供)、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拟任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于2017年8月14日8:30时至2017年8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或电子版另计。6.3本项目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6日09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牌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中标单位必须按岳发改(2012)367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 系 人:姚先生、陈女士

电 话:138*****399135*****999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岳阳市五里牌第一世家商务楼1105室

联 系 人:邹女士、刘女士

电 话:0730-8960079或0731-85160666/85163777

传 真:0730-8960079或0731-85161719

网 址:www.hxgl31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 野生动物 科研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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