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外区教育局房产管理办公室红城学校平房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道外区教育局房产管理办公室红城学校平房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城学校平房维修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哈尔滨市道外区教育局房产管理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14日15:0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14日09:00至2017年08月18日15: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06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 ||
预算金额 | ¥69.65568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转8005 | ||
采购单位 | 哈尔滨市道外区教育局房产管理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方里街2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杜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先生****-********、********、********转8005 |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道外区教育局房产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红城学校平房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红城学校平房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DYZB(G)-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转80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道外区教育局房产管理办公室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方里街266号
联系方式:杜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转800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道外区教育局房产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红城学校平房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红城学校平房维修改造工程;
2.2 项目编号:DYZB(G)-公-*******;
2.3 预算资金:财政性资金(696,556.87元);
2.4 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5 计划工期:2017年10月07日前;
2.6 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内容;
3.5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供应商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供应商拟派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7 拟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须为建造师本人,提供建造师本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六个月以上(2017年2月-2017年7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经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并要求清晰体现建造师姓名及供应商名称);并按照要求参加所有公开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会议、资格审查等;
3.8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须提供本企业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9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27号),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AAA级(含AAA级)以上企业信用评估报告;
3.10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查询结果日期包含本公告发布日期),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
3.1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13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08月14日至2017年08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建造师持单位介绍信携带本人身份证、项目小班子成员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本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4.3 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备齐原件及复印件的报名或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06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2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ov.cn/)、(http://)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道外区教育局房产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方里街266号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转8005
传真:****-********、********、********转8014
财务:****-********、********、********转8016
邮政编码:150090
邮箱:dongyuzhaobiao@163.com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4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内容;3.5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6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供应商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供应商拟派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3.7 拟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须为建造师本人,提供建造师本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六个月以上(2017年2月-2017年7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经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并要求清晰体现建造师姓名及供应商名称);并按照要求参加所有公开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会议、资格审查等;3.8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须提供本企业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3.9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27号),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AAA级(含AAA级)以上企业信用评估报告;3.10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查询结果日期包含本公告发布日期),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3.1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13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65568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4日 09:00至2017年08月18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08月14日至2017年08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建造师持单位介绍信携带本人身份证、项目小班子成员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本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标签: 维修改造 学校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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