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招标公告

2017年国家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招标公告

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17】5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国家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公示如下:

一、 支持方向

(一)蚕桑基地建设。重点支持标准化桑园建设、设备更新、病虫害防治、新型蚕桑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多元化经营示范推广等。

(二)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重点支持桑、蚕新品种选育、产业化示范推广,丝绸企业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茧丝绸技术创新研究及应用等。

(三)丝绸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重点支持高效、节能烘茧机、缫丝机、织绸机等设施设备改造、研发及推广,丝绸生产加工污水处理,锅炉煤烟脱硫、粉尘治理,废物回收利用及高效节能设备等。

(四)丝绸印染后整理加工升级。

(五)丝绸品牌建设与市场开拓。重点支持丝绸企业品牌建设、注册、宣传、销售及推广等,支持企业及中介组织建设电子商务等营销平台;组织丝绸企业参加知名展会、商务贸易洽谈、拓展国内外市场。

二、支持对象

在我区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茧丝绸科技研发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三、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支持内容

试验研究、设备技术购置、设施改造、示范推广服务、资料、软件、信息、咨询等相关费用。

(二)支持标准

1、蚕桑基地建设项目、丝绸品牌建设与市场开拓项目,给予不超过支持内容所需资金的70%支持,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丝绸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以及丝绸印染后整理加工升级,给予不超过项目支持内容所需资金的70%支持,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资金项目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在我区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业务资格已进行核准或备案。

(二)按照上述规定的资金使用方向,已开展相关业务。

(三)当地政府重视,且项目符合我区产业规划和产业提升要求,对发展具有示范意义。

(四)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五)按照国家和我区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六)其他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按《重庆市商务委、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内容报送。

(二)报送方式:各项目申报单位将其项目材料上报农委蚕桑站和区财政局。

(三)报送时间:申报时间截止于2017年8月24日。

联系人:巫义全联系电话:********

刘 俊联系电话:********

合川区财政局

合川区农业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 茧丝绸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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