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招标公告
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编号:DHC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海洋渔业与农林局委托,就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政府分散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磋商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实施
(采购预算为25万元)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2、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营业执照具有统计或市场调查类别的经营范围;
3、磋商供应商应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发售及开标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9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购买招标文件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7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4、购领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a、投标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b、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c、投标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检察机关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下午14:30分整
递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车站大道高联大厦7楼)。
2、磋商时间:2017年8月31日下午14:30分整
磋商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车站大道高联大厦7楼)。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海洋渔业与农林局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高联大厦7楼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188*****197 传真:****-********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现金提交)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海洋渔业与农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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