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城市亮化工程(三期)施工招标公告
乐东县城市亮化工程(三期)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乐东县城市亮化工程(三期)施工 |
招标人 | 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
项目所在地 | 乐东 |
项目投资属性 | 政府国有投资 |
公告内容 | 乐东县城市亮化工程(三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东县城市亮化工程(三期)已由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审字〔2017〕1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东县千家镇、县城入口、昌化江护堤。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千家镇、县城入口(九所方向路口、乐安路口、感恩路口)及昌化江护堤等地点实施景观亮化照明灯管安装。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亮化工程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1日11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乐东县314省道卫生路14号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国贸北路德派斯大厦C座21楼 联系人:杨工 2017年8月11日 |
招标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17-08-14 16:18:02 |
标签: 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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