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东宁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17〕30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7〕3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和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办,招标代理为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是国道丹阿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现状为二级公路。技术等级低且病害、破损严重,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完善我省公路网布局,改善区域内交通出行环境,促进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
项目建设起点位于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处(国道丹阿公路K1226+500),路线经暖泉子、老爷岭、第二检查站、三尖砬子林场,在九佛沟辟新线绕过老黑山,经太平川至闹枝沟后继续利用旧路进行改扩建,经大肚川至东宁镇南,辟新线从东宁市城区西绕过东宁镇后接丹阿公路东宁至绥芬河段一级公路而终(国道丹阿公路K1325+494)。
2.2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项目主线全长99.293公里,其中K0+000~K42+000段为实施完善工程路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K42+000~K99+293段为利用旧路改扩建,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新建东宁连接线1.822公里,一级公路标准,桥涵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共设大桥1700.64米/6座;中桥218.92米/4座;小桥136.96米/4座。主线涵洞98道;设分离式立体交叉3处,平面交叉37处;服务区养护工区1处(于K62+055.9处、K90+177处分建),交通量观测站4处。
2.3建设地点:东宁市。
2.4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有效工期24个月,计划服务期24个月。
监理服务期48.5个月,施工准备阶段服务期0.5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2.5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监理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2个(即ZJ1、ZJ2监理合同段)。具体监理合同段划分见下表:
合同段划分表
序号合同段起讫桩号长度(Km)招标内容
1ZJ1K0+000~K70+00070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等施工图勘察设计监理,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安、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内的监理服务及试验检测工作(不含房建监理)。
2ZJ2K70+000~K99+29329.203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等施工图勘察设计监理,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安、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内的监理服务及试验检测工作(不含房建监理)。
K0+000~K1+822
东宁连接线1.822
注:施工标段情况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
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等施工图勘察设计监理,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安、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内的监理服务及试验检测工作(不含房建监理)。合同段内具体招标内容见前表《合同段划分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满足申请合同段相应监理资质、监理经验及财务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对本项目监理合同段投标。具体资质、监理经验、财务要求见下表:


监理
合同段资质要求监理经验要求财务要求估算金额
(万元)
ZJ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资质。近5年,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累计独立完成至少6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桥梁工程施工监理;
2、累计独立完成至少6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工程内容同时包含基层及面层)施工监理;
3、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30公里及以上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同时包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桥梁工程)
如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1、投标人近三年来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少于人民币700万元;
2、投标人在最近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投标人2016年度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700万元。746
ZJ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资质。 近5年,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累计独立完成至少6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桥梁工程施工监理;
2、累计独立完成至少6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工程内容同时包含基层及面层)施工监理;
3、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30公里及以上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同时包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桥梁工程)
如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1、投标人近三年来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在最近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投标人2016年度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1178
注:近五年为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年为2014年~2016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数量
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的所有监理合同段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全国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6年全国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当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同时对本次招标的多个合同段进行投标时,不限制中标资格数量,但不允许将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申请的多个合同段内重复出现,否则对重复出现的合同段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证明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参考资料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4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签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于2017年10月14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可出席会议。
6、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将在黑龙江省交通厅门户网站“黑龙江交通”(http://www.hljjt.gov.cn)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6.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6.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6.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6.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7、通讯信息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函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资格条件要求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及项目的评标办法以附件形式随招标公告的发布一起公开。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办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邮政编码:150001
联 系 人:何先生 陶女士
电 话:****-******** ****-********
传 真:****-********

招标代理: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 编:150000
电 话:****-********/5/7/9转8005/8015 (公司办公室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黄女士 蔺先生
电子邮箱: zxsizu2017@163.com

2017年8月14日


附件5 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5-1 资质

标 段最低要求
ZJ1、ZJ21.持有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资质。


附件5-2 业绩

合同段最低要求
ZJ1近5年,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累计独立完成至少6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桥梁工程施工监理;
2、累计独立完成至少6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工程内容同时包含基层及面层)施工监理;
3、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30公里及以上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同时包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桥梁工程)
如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ZJ2近5年,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累计独立完成至少6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桥梁工程施工监理;
2、累计独立完成至少6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工程内容同时包含基层及面层)施工监理;
3、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30公里及以上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同时包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桥梁工程)
如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注:1、近五年为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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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3 人员

合同段要求
岗位数量资格条件最低要求
ZJ1
ZJ2总监理
工程师1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公路设计、施工或监理),8年以上道桥施工监理经验,至少担任过2个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施工监理负责人。
ZJ1
ZJ2试验室主任1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交通运输部公路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检测专业包含道路(或公路、材料两项)、桥梁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8年以上道桥专业工作经验(设计、施工或监理、试验),且从事道桥试验检测或技术服务工作5年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试验室主任。

注: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自有人员应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总监理工程师须附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网页截屏资料)。
2、本项目道桥相关专业是指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专业。
3、当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同时对本次招标的多个合同段进行投标时,不允许将拟投入人员在本项目所申请的多个合同段内重复出现,否则对重复出现的合同段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填报,其他监理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增加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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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4 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

名称及规格
试验、检测设备单位各合同段最低数量要求
ZJ1ZJ2
工程管理用车(四驱越野车)辆42
皮卡汽车辆11
台式电脑或便携式电脑台每人1台每人1台
电话机(至少一台可收发传真)台22
激光打印机(其中至少有一台彩色打印机)台63
彩色扫描仪台11
数码摄像机台11
数码相机台63
复印机台11
监理会议室(具备多媒体功能)m26060
监理办公室m28060
监理档案室m23020
试验室m2150150

注:1、未尽事宜,按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下发的《关于印发《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黑路监发[2010]9号)及《关于印发《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指导性意见》的通知》(黑路监发[2010]1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
2、车辆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专配一台四驱越野吉普车(使用年限5年之内)。
3、对于上表中未要求的试验、检测设备及设施,招标人有权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增加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附件3-4 常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试验、检测
项目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土工
试验设备标准土壤筛(圆孔0.075-60mm)套2
电动摇筛机台1
电子天平(感量0.01g、0.1g、1g)套各1
烘箱(中型)台1
光电液塑限联合测定仪台1
自动击实仪(重型)台1
脱模器台1
CBR值试验仪套1
比重瓶个4
2集料
试验设备标准筛(方孔砂、石筛)套2
电动摇筛机台1
电子天平(感量0.01g、0.1g、1g)套各1
针片状规准仪套1
游标卡尺个1
压碎值试验仪台1
2000KN数显压力机台1
砂当量仪套1
容积升(1升-50升)套1
浸水天平(感量0.1g)套1
烘箱(中型)台1
电子秤(0~50kg)台1
3水泥
试验设备水泥净浆搅拌机台1
电子天平(感量0.01g、0.1g、1g)套各1
水泥标准稠度仪台1
沸煮箱台1
标准法维卡仪台1
雷氏夹台1
雷式法测定仪个1
水泥胶砂搅拌机台1
水泥胶砂振实台台1
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台1
恒加载抗折抗压试验机台1
凝结时间测定仪台1
负压筛析仪台1
水泥比表面积仪台1
恒应力压力机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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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试验、检测
项目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4水泥砼、砂浆
试验设备水泥砼搅拌机台1
标准养护室个1
抗折试验夹具台1
含气量测定仪台1
劈裂试验夹具台1
、水泥砼标准振动台(1㎡)台1
水泥砂浆稠度仪台1
坍落度筒套3
砼贯入阻力仪台1
容量筒个4
电子秤(0-100Kg)台1
砼试模组15
5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设备路面材料强度仪台1
无侧限抗压试模套3
水泥剂量EDTA滴定设备套1
6 沥青
试验设备分析天平(感量0.0001g)台1
自动针入度仪台1
低温延度仪(双数显)台1
数显软化点仪台1
旋转薄膜烘箱台1
电炉台1
恒温水槽套 1
7沥青混合料
试验设备 沥青混和料拌合机(20L)台1
浸水天平(感量0.1g)台1
马歇尔电动击实仪台1
马歇尔稳定度仪台1
沥青抽提仪台1
沥青含量分析仪(燃烧炉)台1
烘箱(大型)台1
恒温冰箱或冰柜台1
矿粉离心机台1
脱模器台1
轮碾成型机台1
车辙试验机台1
最大理论密度测定仪台1
8钢筋
试验设备万能材料试验机(0-1000KN)台1
弯曲装置台1
9路基路面
测试设备灌砂筒(Φ150、Φ200)套各5
环刀套3
取芯机台1
弯沉测试设备台1
弯沉仪(贝克曼梁式)套1
连续式平整度仪(八轮仪)台1
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台1
路面渗水仪台1
构造深度铺砂仪套1
10结构混凝土
测试设备数显强度回弹仪台1
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台1
11地基承载力
检测设备触探仪台1
标准贯入试验装置套1
12桥梁检测设备TS-K100全自动超声成孔成槽检测仪台1
13检测仪器全站仪台1
水准仪台1
三米直尺把8
14其他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台ZJ1(1)
ZJ2(1)
数显强度回弹仪台ZJ1(1)
ZJ2(1)
测距仪台ZJ1(1)
ZJ2(1)
红外温度仪台ZJ1(4)
ZJ2(2)
红外光谱仪台ZJ1(1)
ZJ2(1)
注:1.本项目试验检测机构需要委托的试验检测项目,经发包人同意,应委托具有相应试验资质的且通过计量认证的单位完成,试验检测过程中试验检测机构须通过有效手段予以监督,但外委单位的试验检测结果并不免除试验检测机构相应的试验检测责任。外委试验检测费等相关费用含入投标报价之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未尽事宜,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及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下发《关于印发《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指导性意见》的通知》(黑路监发[2010]1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5-5 财务
项目合同段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能力ZJ11、投标人近三年来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少于人民币700万元;
2、投标人在最近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投标人2016年度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700万元。
ZJ21、投标人近三年来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在最近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投标人2016年度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注:近三年为2014年~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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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6 诉讼和履约

项 目要 求
诉讼和履约1.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
1、要求投标人以承诺函的形式对上述信誉最低要求中的第1条至第3条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篇投标文件格式。针对第4条需在承诺函后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年限至少以查询当日为基准日向前递推三年以上。


附件6 评标办法

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次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及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第23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工程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2. 评标组织及职责
2.1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由招标人代表2名和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的5名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以及清标工作组关于清标工作的情况说明,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5)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没有被省(市)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处罚或未在限制投标期内;
(8)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影响招标公正性。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段投标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投标人对本项目多个合同段进行投标时,所投入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不同合同段内重复出现;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在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须知附件5),作否决投标处理。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商务评审中的评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并署名,投标人得分取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6.2 技术评审(40分)
技术评审主要评分项和分值如下:
评分项评分项分值评分标准
监理大纲和措施20分①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强12-16分(含16分);
②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16-20分(不含16分)。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10分①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6-8分(含8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8-10分(不含8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10分①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6-8分(含8分);
②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8-10分(不含8分)。
6.3 商务评审(50分)
商务评审主要评分项和分值如下:
评分项评分项分值评分项细分项目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
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25分总监理工程师20分①总监理工程师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12分;
②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每增加1项加3分,最多加6分;
③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年限12年(含12年)以上的(以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毕业日期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计算),加2分;
注:1.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加分条件中,在满足资格审查的最低要求下,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机构设置5分①机构设置较全面,3~4分(含4分);
②机构设置全面,4~5分(不含4分)。
监理设施和设备5分监理设施和设备5分①设施、设备配置较齐全,比较合理,3~4分(含4分);
②设施、设备配置齐全,科学合理,4~5分(不含4分)。
监理业绩及信用信誉评价20分业绩17分ZJ1、ZJ2合同段:
(1)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11分;
(2)近五年内(2012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每增加1个30公里及以上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同时包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桥梁工程),加2分,最多加6分。
信誉2分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或奖励1个,加0.5分,最多加2分。
信用评价1分在黑龙江省2016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取得AA级的投标人加1分。
6.4 财务评审(10分)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进行第二信封公开开标,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所报的服务费不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6.4.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价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6.4.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求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1.5;若D1<D,则E=1。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如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按技术评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3 名。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0.2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3监督人员名单
10.4开标记录情况
10.5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6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7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10.8评分情况
10.9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10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0.11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10.12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13评标附表
附件1.评标办法
附件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3.开标记录表
附件4.初步评审表
附件5.资格审查表
附件6.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表
附件7.技术评审、商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8.技术、商务评分汇总表
附件9.财务初步评审表
附件10.财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11.综合评分汇总表
附件12.投标人评分排序表
附件13.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改扩建 珲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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