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工业路、国货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基建[2008]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工程地点:西起杨桥路,东至东二环路。
建安造价:约100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建设规模:城市I级主干道,道路全长7198米
招标内容:包括沥青砼路面、排水、照明、电力排管及交通设施等。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福州市工业路、国货路(西起杨桥路,东至东二环路)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工期10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上述作为一个合同进行监理招标。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条件
1、持有国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
2、持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监理部其他人员组成符合要求。
4、近3年内(自200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的施工监理,竣工质量合格。
5、投标人未正受禁止投标,自2006年1月1日以来未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近一年以来存在连续发生两起四级或一起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6、福州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1个月以内按照榕建筑[2007]110号文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叁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8月22日至2008年8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三层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16层
日期:200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