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工人文化宫PPP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桃江县工人文化宫PPP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桃江县工人文化宫PPP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8月14日


(第二次)

一、采购条件

桃江县工人文化宫PPP项目已由桃江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为桃江县总工会,本次采购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本公告已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现请有意向的潜在投资人(下称“申请人”)报名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 项目名称:桃江县工人文化宫PPP项目;

2.2 政府采购编号:桃江财采计[2017]386号

招标代理编号:HNZPYY-2017-28

2.3 项目范围: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4371.35m2,净用地面积27916m2,总建筑面积29000m2,包含有12000m2综合楼1栋,修建地下大型停车场14000 m2,地下商业建筑3000 m2,田径运动场地(含400m跑道),以及各类体育、休闲、娱乐设施。桃江县工人文化宫包含的职能有职工休闲、图书阅览、职工娱乐、职工技能培训、技术交流、文艺汇演、运动健身及其他工会活动等。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工人文化宫综合楼12000m2;

(2)地下停车场14000m2;

(3)地下商业建筑3000m2;

(4)田径运动场地(含400m跑道);

(5)场区给水电改造工程、室外日常健身设施、广场、道路、绿化工程。

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为13086.72万元,其中建设期利息为423.22万元,项目建设投资为12663.49万元。(预算投资以桃江县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财政评审报告为准,实际投资以桃江县审计局最终竣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2.4 项目授权主体:桃江县人民政府;

2.5 项目实施机构:桃江县总工会;

2.6 政府出资机构:桃江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7 项目咨询机构:湖南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8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2.9 项目地点:桃江县工人文化宫PPP项目位于桃江县桃花江县的建设路、资江路、振新路、和太平路的合围区;

2.10 采购内容:桃江县工人文化宫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2.11 合作模式:项目的具体操作模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

2.12 资本金比例:本项目由桃江县政府的授权出资方与中选的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其中,政府授权出资代表持股10%,中选的社会资本方持股90%;

2.13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暂定为2年,运营期为13年,运营期自项目整体完工交付使用起至运营期13年结束;

2.14 项目边界条件以最终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三、社会资本(申请人,下同)资格条件

3.1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法人资格: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若为联合体申请的,以牵头人为准。

3.1.2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要求。

3.1.3财务实力要求(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要求。):

(1)申请人2016年度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申请人近三年每年均为盈利,2016年度末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1.4投融资能力:

(1)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申请人具备1.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净资产(以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为准),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要求;

(2)申请人具有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的自有资金或人民币1.3亿元以上的银行资信证明(以本公告发布后由各商业银行出具的体现时间、金额的证明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

(3)申请人应具相应的融资能力,在银行没有不良资信记录;银行可用授信余额不低于1.5亿元(以本公告发布后由各商业银行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并体现时间、金额的授信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

3.1.5业绩要求:

申请人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前三年内,至少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亿元的房建项目,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需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3.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联合体须符合本公告第3.1的资格条件;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继承主体尚有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PPP意向书,为履行PPP意向书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8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建设管理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

3.1.9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10已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其资格进行审查。但其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须承担中标无效的后果,并没收其递交的保证金,且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超出保证金金额的损失。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拟采用有限数量制,确定9家合格社会资本参与竞争。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或合格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当合格申请人数量在3家以上9家以下(含9家),确定所有合格申请人为入围申请人,当合格申请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按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前9家合格申请人为入围申请人,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个环节。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后审,拒绝资格后审的响应。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以下资料于2017年8月14日至 2017年8月1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江县委党校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法定代表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其近6个月(2017年1月-2017年6月)交纳的社会保险费证书或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原件)、投资业绩证明资料(原件)、自有资金或银行资信证明资料(原件)、银行可用授信额度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以上报名资料均现场查验原件(资质证书除外)。  

 如为联合体申请,除需分别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响应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及其相关证明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09时00分,地点为: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桃江县委党校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资格审查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6.4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必要时,采购人可采取包括现场查看等方式验证相关资料和业绩,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资格预审保证金

7.1资格预审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7.2资格预审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7.3递交方式:资格预审保证金必须是从申请人单位转入资格预审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采购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资格预审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资格预审保证金无效。

资格预审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户名: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桃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8704 1240 0177 9756 0012

(1)提交资格预审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桃江县工人文化宫PPP项目 ”的资格预审保证金,如因没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2)请将资格预审保证金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转入资格预审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银行到账为准。

八、其他说明

8.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在以上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不另行通知,请申请人自行查阅,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采购人具有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8.3采购人将向资格预审入围的申请人发出采购邀请书。未收到采购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采购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桃江县总工会

地 址:桃江县桃花江镇太平路66号

联 系 人:肖厚良 联系电话:177*****9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龙洲北路26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52*****279 / ****-*******

监督部门:桃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桃江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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