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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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昭通市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经专家论证后得出结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采购项目名称:昭通市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2、采购内容:项目包含鲁甸县柳树闸、崇文2个片区,彝良县县城主城、花生地、高涧槽3 个片区,镇雄县旧府、南台、乌峰3 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占地面积962.97 亩,总拆迁住宅户数6948 户,总拆迁面积879986.07㎡,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 3、采购要求: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完成昭通市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并通过相关审查和验收。 4、项目预算:项目总投资407183.78万元,申请银行贷款3253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79.89%;企业自筹65903.38万元,占总投资16.19% 。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金额632087万元,购买服务期限25年。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家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棚户区改造规划要求,该项目对昭通市鲁甸、彝良和镇雄3个县的棚户区实施改造,计划改造棚户区6948户,估算总投资407183.78万元,拟融资32530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特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供应商。 三、专家论证意见: 经专家组论证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云财采〔2014〕2号文件第二条第(十一)款:“其他基于技术、工艺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情形,同意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四、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拟采购供应商:昭通市安居保障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拟采购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办事处荷花社区居委会17组 五、专家论证名单: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昭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单位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大道378号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昭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单位地址:云南省昭通市迎丰路50号 监督电话:****-*******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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