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装备部充放电设备及修复电源招标公告
空军装备部充放电设备及修复电源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地面装备维修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C170S4K7-02
三、包号及包名称:第02包-充放电设备及修复电源
四、项目概况:
包号 | 货物 名称 | 数量 | 分项控制预算 (人民币) |
02 | 军用蓄电池充放电设备 | 3套 | 82.80万元 |
移动式充放电设备 | 3套 | 19.80万元 | |
军用电池修复电源 | 3 套 | 19.11万元 |
★本项目公布分项预算控制价,投标报价超过分项预算控制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一) 基本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按招标公告要求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招标文件。
(二) 独立性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制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制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空军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项目组织实施要求
1. 投标单位须是生产商,具备良好生产能力,且本次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
2. 投标单位须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目的要求(以投标单位提供的装备发展部(原总装备部)核发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副本为准);尚未经装备发展部(原总装备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
3. 投标单位须通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通过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招标人保留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视招标文件发售情况向潜在投标单位发出是否组织资格预审的通知。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 发售时间
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09: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二) 发售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2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三) 发售方式
投标单位指定专人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介绍信原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 投标开始时间
2017年9月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9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 投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4. 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
2017年9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二) 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空军装备部装备采购局
联 系 人:司参谋
电 话:***-********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4号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晗、王倩、唐婷、李静
电 话:***-********、8061、8192、8209
传 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政编码:100081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558 8502 0000 0303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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