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视频会议终端、LED电子屏及电脑采购安装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日照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视频会议终端、LED电子屏及电脑采购安装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视频会议终端、LED电子屏及电脑采购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RZK2017-05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 算金额 (万元) |
一包 | 日照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视频会议终端、LED电子屏及电脑采购安装项目 |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3.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废标处理。本项内容以开发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告知函》由供应商单独查询; 4.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报价。 | 29.7052 |
四、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17年08月15日至2017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北京路王府大街C区C555室(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3.方式:现场领取,本项目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报价。
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近6个月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并由社会劳动保障中心盖章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4.2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能为本项目提供相应的服务);
5.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08月18日下午15时00分至2017年08月18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北京路王府大街C区C552室(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地点
代理机构将于2017年08月18日下午15时30分在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日照市北京路王府大街C区C552室)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日照市安源路89号
联系人:周扬明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日照市北京路王府大街C区C555室
联 系 人:王宏 王安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axc1975@163.com
附件下载:********/********001617_41269.pdf" target="_blank">【定稿】日照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视频会议终端、LED电子屏及电脑采购安装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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