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村级服务站设备采购二次
柳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村级服务站设备采购二次
柳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村级服务站设备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村级服务站设备采购二次已由柳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项目采购人为吉林省量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柳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村级服务站设备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JLXD2017-W0802
2.2招标内容: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村级服务站设备采购二次
2.3供货期:合同订立后15日内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采购预算:人民币245.4217万元
2.5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平泉路22号岳阳富苑825室)购买招标文件(要求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备齐,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5日10时00分,接收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华苑宾馆三楼3009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本项目开标时间:2017年9月5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华苑宾馆三楼3009会议室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量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人办公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站前路366号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刘春孝138*****02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址:长春市平泉路22号岳阳富苑825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杨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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