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公司长安街西延线信号专业逻辑检查机柜物资采购(二次挂网)
【物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公司长安街西延线信号专业逻辑检查机柜物资采购(二次挂网)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长安街西延线引起丰沙线改建工程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DW-2017-05 ********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街西延线引起丰沙线改建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长安街西延引起丰沙铁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61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长安街西延引起丰沙铁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3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铁路局丰沙线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逻辑检查机柜招标计划已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集团有限公司长安街西延线引起丰沙线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信号专业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1">2.1.1线路概况 长安街西延引起丰沙铁路改建工程,自改建起点既有丰沙铁路FSK5+900开始,线路在既有丰沙线东侧距既有线20m~45m左右距离,沿既有丰沙铁路向西北方向前行,于改FSDK7+450开始修建隧道至改FSDK11+800,隧道长度4.35km。主要穿越首钢西侧厂区、京能热电,改建终点既有丰沙铁路FSK12+900,线路改建长度6.995正线公里。 本次改建信号工程主要涉及丰沙铁路石景山南站至养马场站至三家店站,共三站二区间,既有区间为四显示ZPW-2000R移频自动闭塞。主要内容是将既有丰沙线FSK5+900至FSK12+900段拆除,在新建地下隧道内线路上重新布设信号设备,封闭养马场车站,新建养马场中继站,原养马场站所辖区间信号设备全部纳入养马场中继站控制。既有石景山南站、三家店站管辖区间设备数量维持既有,位置按设计调整。 养马场中继站管辖区间轨道电路26区段,区间通过信号机11架。石景山南站管辖区间轨道电路3区段,区间通过信号机2架。三家店站管辖区间轨道电路2区段,区间通过信号机1架。 新设养马场中继站列车调度指挥采集分机(TDCS),满足《关于印发TDCS和CTC组网及设备配置标准的通知》(运基信号[2009]676号)要求。 区间闭塞:区间按四显示自动闭塞设计,反向运行采用自动站间闭塞方式,自动闭塞设备采用ZPW-2000R无绝缘轨道电路,发送设备N+1备用、接收设备双机并用方式。 计算机联锁:石景山南站、三家店站维持既有计算机联锁,本次工程无改造内容。 电源设备:养马场中继站新设12KVA智能电源屏,三家店站既有电源屏改造增加逻辑检查系统电源。 信号集中监测:养马场中继站新设信号集中监测分机设备,石景山南站、三家店站维持既有。 区间逻辑检查:既有石景山南站至养马场站至三家店站有继电式逻辑检查设备, 石景山南站、三家店站管辖范围内区间逻辑检查设备利旧。 2.1.2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I级。 2.正线数目:双线。 3.最小曲线半径:一般800米,困难400米。 4.限制坡度:上行4‰,下行9‰。 5.牵引种类:电力。 6.机车类型:SS4系列。 7.到发线有效长度:850米。 8.牵引质量:4000吨。 9.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2.1.3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信号工程:区间逻辑检查功能综合监控系统(含机柜)2套、区间逻辑检查功能综合监控系统人工解锁按钮盘(含通信模块)2台。 2.1.4工期目标: 计划工期:1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0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31日。 2.1.2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长安街西延线引起丰沙线改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近两年内无不良质量通报; (3)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如果有)近2年财务状况应为良好,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如果有)均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4)生产厂商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提供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铁检验认证(CRCC)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两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本次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7)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如果有)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作详细说明,须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当地法院、检察院盖章)。 (10)投标人如中标,必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2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 《长安街西延线引起丰沙线改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20日 8: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电子邮箱cajxywzb@163.com 。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15日 8:00-2017年8月20日 8:00(周六、日不休)。 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招标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并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收取,标书款请电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长安街西延线引起丰沙线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岳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4有关招标文件的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发布。 ********6">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 8: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1日 8:00,递交地点:北京市万寿路27号京通招待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 8:0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 ********7">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站(http:///)、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0">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集团有限公司长安街西延线引起丰沙线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西北里71号 联 系 人:倪林 电 话:****-******** 传 真:/ 邮 箱:cajxywzb@163.com 2017年8月14日 附件1:逻辑检查招标公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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