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限额以下水利)施工招标公告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限额以下水利)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塘县卡蒲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平塘县水务局以平水复〔2017〕49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平塘县骨干水利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平塘县卡蒲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2489人,其中贫困人口1912人,日供水规模251.67m3,年供水量7.07万m3。
2.2建设地点: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场河村、甲坝村、摆卡村;
2.3招标范围:敷设安装供水主管32.48km。项目投资额:约163.48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jg.com)” 中公示的企业。
3.4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筑匀大厦C栋16楼16-1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2日上午9:30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筑匀大厦C栋16楼16-1号并面交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塘县骨干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址:平塘县
联系人:韦井鹏
电话:136*****226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纭菠
电话:(座机)13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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