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明潭湖公园设施工程
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明潭湖公园设施工程
东营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明潭湖公园设施工程施工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08]118号
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就东营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明潭湖公园设施工程施工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发包, 该工程已经东发改投资[2008]33号文批准建设,欢迎有承包能力的施工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东二路以东、黄河路以北、郑州路以西。施工包括规划范围内的广场、桥梁、雕塑、喷泉及游乐设施等工程,计划投资871.3万元,现已具备施工条件,包工包料。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二、工程招标要求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园林专业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
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投标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东营市2008 年度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表、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有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8月23日至27日 (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8时)
报名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大厅)
联 系 人:高先生
监督单位:东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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