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阜康大队业务用房工程
公安厅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阜康大队业务用房工程
公安厅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阜康大队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厅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阜康大队业务用房工程,已由新发改投资[2008]610号文件下达了投资计划。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工程概况
1、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2、招标人性质:事业单位
3、工程名称:公安厅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阜康大队业务用房
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690.42m2
5、建筑类别等级:四类工程
6、结构类型及层数:砖混结构:办公楼二层、车库食堂及值班室一层
7、建设地点:吐乌大高速公路312国道服务区
8、招标范围:施工招标
9、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10、资金来源:自筹
11、计划投资:300万元
12、计划工期:2008年9月3日开工、2008年11月3日竣工,共计61天(日历日)
13、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5、评标方法:采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2005]34号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二、对施工投标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的施工单位,并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
3、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予任何形式的处罚。
4、报名时请带企业法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外省进疆企业必须带《外省进疆登记册》
5、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到阜康市建设局三楼建管科报名。报名时请带单位介绍信、单位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业绩、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投标单位提供)、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证明(施工投标单位提供)、工程施工拟选派的项目经理的情况及类似工程业绩(提供项目经理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注册证书,凡是已经申请建造师初始注册,尚未取得注册证书的,应提供建造师所在地方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疆外企业还应携带施工备案册,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一套,并携带原件确认。
三、报名和领取及交回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08年8月22日至2008年8月26日19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网上报名地点:昌吉建设网(http//www.cjjs.gov.cn)
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新疆阜康市建设局三楼建管科
联系人:孔琴
联系电话:138*****878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联 系 人:陈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安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英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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