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东社区车辆租赁招标公告
港东社区车辆租赁招标公告
受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港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就港东社区车辆租赁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港东社区车辆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LTJDJY-ZY-*******
三、采购预算:16.8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需求情况:
(1)车辆1辆,SUV车型,宝骏510,1.4升排量,手动档,白色。
(2)提供车辆必须手续、保险齐全。中标方须承担服务期间车辆的保养、维修、保险、海钜GPS信息费、GPS服务费、以及相关改装费用。
(3)中标方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对车辆进行改装,包括安装长排警灯、警车专用标识喷漆、警用蓝黄贴条、警车专用字、订制车牌等。
(4)租期5年。
(5)签订合同10日内供货。
五、报名及保证金要求
(1)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进行报名,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自2017年08月15日起至2017年08月21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社区中心一楼窗口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报名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需材料从流亭街道办事处官方网站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资料中下载(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4)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遵循“交一退一”的原则。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1供应商须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向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经管统计服务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700.00元,币种仅限于人民币,须采用转账支票、电汇等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等必须与供应商一致,票据出票地或汇款地必须是供应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至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经管统计服务中心。
4.1.2供应商提交的保证金进账凭证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港东社区车辆),保证金须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向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经管统计服务中心缴纳,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上未正确注明项目名称,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取消其投标资格。
4.1.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保证金须在2017年8月22日16时30分前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以汇款日期为准,规定时间内未能到账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收款单位账户: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经管统计服务中心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流亭支行
收款单位开户账号:********7288
六、报价时间和地点
报价时间:2017年08月24日10:00
报价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社区中心二楼开标室
报价表须密封并在报价时间前递交,否则报价无效。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代森
联系电话:****-********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安亭路流亭街道办事处社区中心一楼
采购人: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港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庄建
联系电话:132*****455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港东社区
流亭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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