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招标公告
锦江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招标公告
赣建宜上 招字[2017]第014号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高县锦江中心小学 | |||||||||||||||||
招标工程项目 | 上高县锦江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 | |||||||||||||||||
项目总投资 | 214.38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207.95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到位 | |||||||||||||||
招标工程概况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上高县锦阳新区 | |||||||||||||||||
工程基本 情况及招 标范围 | 面积 | 1858.8㎡ | 层次 | 四层 | 结构 | 框架 |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上高县锦江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 | ||||||||||||||||
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 | 建筑工程(2015年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质等级 | 叁级及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 | 建筑工程 | 资格等级 | 贰级及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
投标人代表 | 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企业登记注册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信息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并提供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
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必须同时到场。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企业登记注册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信息的相关材料。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证、本人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含B类证)、质量员、材料员、其余八大员中任意一员的岗位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近三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证明; 2、外省进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 3.投标保证金缴凭证原件; 4、现场验证,除出示建造师证、B类证、身份证、委托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外,还需出示一份建造师证、B类证、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供招标办留底备查; 5、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必须同时到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可为同一人); 6、本项目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 |||||||||||||||||
报名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 月 日 | 获取资审文件期限 | 同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 | 联系人 | 黎勇军 | |||||||||||||||
联系电话 | ||||||||||||||||||
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 | 江西省公共交易资源交易网-宜春市 (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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