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工业园区东区二级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横向规划路及纵向规划路1)监理(二次)
招 标 公 告(二次)
由于第一次公告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0102G17015
1.招标条件
东北亚工业园区东区二级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横向规划路及纵向规划路1)已由哈尔滨市松北区发展改革局以关于东北亚工业园区东区二级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横向规划路及纵向规划路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松发改投字[2017]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松北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北亚工业园区东区二级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横向规划路及纵向规划路1)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
2.3建设规模:道路全长607.98米,红线宽度20米
2.4投资估算:1544.01万元
2.5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2017年9月8日,竣工日期2018年8月31日,共358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道路、给排水、树木移植、拆除、路灯、交通工程等)。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相关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黑龙江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道桥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道桥专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1人、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给排水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在本企业的社会保险证明(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期内(投标报名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外省投标企业,投标登记前,需要登陆黑龙江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授权委托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投标登记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四楼投标登记区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
********。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4.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投标登记不予受理):
(1)投标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公章及法人章);
(4)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全称);
(8)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9)投标承诺书;
(10)黑龙江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报名截图。
(11)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在本企业的社会保险证明(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4.4投标企业的投标登记表及投标承诺,请在哈尔滨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首页右下角《投标登记材料下载》中自行下载,并规范填写相关内容。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
4.5投标企业须同时在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上报名(外地企业或投标企业没有企业锁的需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方可进行报名)。投标企业在投标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未进行监管系统报名的,投标登记无效;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给排水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外省监理企业参照"关于对哈建呈【2016】3号文的答复"执行,提供与本项目相符的各专业职称证(各专业及所需人员数量参照上述描述),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信息必须与纸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对招投标过程中需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等予以保证,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4.6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
);
哈尔滨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hrbtrust.com);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松北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
联系人:李志莹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哈尔滨商业大学南区培训中心
邮编:150076
联系人:段中宇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hrbtrust@vip.163.com
网址:www.hrbtrust.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
账号:
171*****9565
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